堅決維護西藏繁榮穩(wěn)定
2008年3月14日上午,“陽光城”拉薩,一場劫難突然降臨。11時許,一些不法分子呼喊著“西藏獨立”之類的口號,喪心病狂地焚燒過往車輛,追打過路群眾,沖擊并燒搶銀行、商場、電信營業(yè)網點、學校和政府機關。此后四川、甘肅、青海藏區(qū)的個別地方也出現聚集鬧事和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在拉薩“3·14”事件中,極少數不法分子打砸搶燒,燒死、砍死無辜群眾18人,致傷群眾382人,縱火焚燒學校、醫(yī)院、銀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建筑物30多座和民宅100多戶,手段之殘忍令人發(fā)指。
暴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打砸搶燒,嚴重侵犯人權,嚴重擾亂正常社會秩序,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對于如此嚴重的犯罪行為,任何一個文明社會都不會遷就容忍,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都不能坐視不管。事件發(fā)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及時作出部署,有關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從維護社會穩(wěn)定、國家法制和西藏各族群眾根本利益的大局出發(fā),緊密團結各族群眾,迅速依法采取措施,果斷平息了暴力事件。在整個處置過程中,執(zhí)法人員保持了極大克制,得到了包括西藏各族群眾在內的全國人民的衷心擁護,也得到了國際正義力量的理解和支持。
事實證明,拉薩“3·14”事件不是孤立的、偶然的,而是由達賴集團有組織、有預謀、精心策劃和煽動的,由境內外“藏獨”分裂勢力相互勾結一手制造,其目的是通過挑起事端,向中國政府施壓,干擾北京奧運會,破壞中國的安定和諧。拉薩“3·14”事件并不像達賴集團宣揚的是什么為爭取“自由”和“人權”進行的“和平示威”、“非暴力”行動,而是赤裸裸的犯罪暴行,其實質不是民族問題,不是宗教問題,也不是人權問題,而是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分裂祖國的問題,我們同達賴集團的斗爭是一場維護祖國統(tǒng)一的斗爭。
達賴喇嘛是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的總代表。因反對民主改革和解放農奴,達賴集團1959年發(fā)動叛亂,失敗后逃往國外。他們不甘心失去在舊西藏的封建特權,始終沒有放棄“藏獨”主張,通過成立“流亡政府”,重新組織叛亂武裝,挑撥民族關系,制造騷亂事件等一系列分裂破壞活動,謀求“西藏獨立”。達賴集團打著宗教的幌子,不僅在口頭上而且在行動上大力從事違背時代潮流的政治活動,妄圖分裂國家,復辟舊的政教合一的封建神權專制制度。達賴集團2007年曾多次聲稱:“2008年是關鍵的一年,奧運會也許是藏人的最后機會了”,挑唆把“西藏問題”與北京奧運會聯(lián)系起來。拉薩“3·14”事件后,達賴集團通過各種渠道與境內聯(lián)系,頻繁向境內發(fā)布指令,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行動起來”。這再一次證實達賴集團鼓吹的所謂“非暴力”,只不過是欺世盜名的幌子,難以掩蓋其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的險惡居心。
達賴集團能夠以從事分裂活動為生存方式,在于他們與國外敵對勢力相互勾結、相互利用。達賴集團在臺前,充當“馬前卒”,國外敵對勢力在幕后,給予支持資助。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拉薩“3·14”事件的報道中,部分西方媒體與國外敵對勢力相互配合,掀起了一輪反華輿論狂潮。一些西方媒體歪曲事實,他們指鹿為馬,把救護車的照片標注為中國軍車;張冠李戴,把尼泊爾警察驅散游行者的照片說成是中國警察在鎮(zhèn)壓抗議者;移花接木,把6年前武警戰(zhàn)士參加電影拍攝時的照片說成是“中國軍人在假扮僧侶”;掐頭去尾,把犯罪分子向警車投擲石塊的照片裁剪后說成是中國軍車正在沖向西藏平民。他們肆無忌憚地誣蔑中傷、煽動蠱惑,公開支持達賴集團分裂祖國的叛國行徑,個別媒體肆意侮辱和詆毀中國人民,充分暴露出他們“客觀中立”新聞觀的兩面性與虛偽性。
無論是達賴集團分裂祖國的陰險圖謀,還是國外敵對勢力與一些西方媒體在拉薩“3·14”事件中的造謠誣蔑、沆瀣一氣,不僅沒有迷惑和蒙蔽中國人民,反而激起了全球華人的強烈義憤,使廣大干部群眾特別是青年學生受到了一次生動具體的愛國主義教育,有力地激發(fā)了愛國熱情,極大地凝聚了民族精神。
人人皆有自己的祖國,祖國永遠是每個人的心靈歸依。共有的歷史、相同的信念,讓藏族同胞與祖國各族人民榮辱與共、彼此相依。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是每一個中國人的崇高職責和使命。歷史已經證明并將繼續(xù)證明,分裂祖國的圖謀不會得逞,也沒有出路,是注定要失敗的。
在祖國遼闊的晴空下,西藏的明天必將更加和諧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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