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開展選調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一定程序進行選拔錄取。
1、確定劃分名額。省委組織部會同省直有關單位研究確定各地2012年選調生的接收名額(見附件1),并下達省內各高等院校和省外重點大學的選調名額(見附件2)。
2、報名和資格審查。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等單位在福建人才聯(lián)合網(網址:www.fjrclh.com)發(fā)布選調通知。符合條件的人選可直接在網上填表報名,報名時間從2011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10日24:00止。
報名者必須翔實準確地填寫《福建省2012年選調生申請表》,并對所申報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負責;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所在高等院校、新增選聘生所在設區(qū)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辦公室應嚴格審核,如發(fā)現(xiàn)填報資料不實或有不符合條件的情況,取消其選調資格。
填報志愿:選調生種類分為黨政、法院、檢察院3類,限報1項。工作地區(qū)分為沿海類(福州市、廈門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和山區(qū)類(三明市、南平市、龍巖市、寧德市)。應屆本科生、本省籍碩士研究生必須按照生源地(即入大學前戶籍所在地)原則報名。應屆外省籍碩士和所有博士研究生實行“雙向選擇”,不受生源地限制。新增選聘生必須按照服務地或生源地原則報名。選調過程中如山區(qū)應屆畢業(yè)生人選不足時,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進行適當調劑。
凡符合報考選調生條件的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人選可同時兼報大學生村官,對進入考核未被錄取為選調生的,如本人愿意調劑為大學生村官,將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yōu)先選聘。具體要求詳見我省2012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公告。新增選聘生參加選調生招考未被錄取的,仍按省委組織部等部門印發(fā)的《關于做好2010年新增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通知》(閩委組通〔2010〕52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根據我省報考公務員收費標準,報名者須交報名費80元。報名者中如屬農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個人在報名時可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高等院校有關部門審核(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簽署意見并蓋章),將在參加筆試時予以退還報名費。此外,應屆畢業(yè)生需準備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張(體檢表用)。
省內高等院校報考流程:(1)發(fā)布選調信息。(2)符合條件的學生上網報名,并上傳1寸免冠照片。(3)由院校黨委負責,院校黨委組織部會同學生工作處進行資格審查。(4)院校黨委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按選調計劃數1:6的比例和山區(qū)沿海合適比例、男女生合適比例推薦人選。(5)由省委組織部組織復審,確認擬推薦人選。(6)院校對擬推薦的人選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7)通過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推薦人選于2012年1月3日前上網繳交報名費。(8)發(fā)放準考證。院校學生工作處集中下載準考證,加蓋學生工作處印章,留下存根,并收集匯總申請表。(9)各院校于2012年1月6日前將《福建省2012年選調生推薦人選花名冊》、《福建省2012年選調生申請表》和準考證存根報送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
省外高等院校報考流程:(1)發(fā)布選調信息。(2)符合條件的學生上網報名,并上傳1寸免冠照片。(3)福建省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核,并按選調計劃數1:6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考試的人選。(4)進入資格考試的人選上網繳交報名費。(5)報名費繳交確認后,考生可直接從網上下載申請表(一式兩份),并送所在院校黨組織審核蓋章。(6)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3日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7)2012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考生隨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和經所在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審核蓋章的申請表,到福州大學(怡山校區(qū),位于福州市工業(yè)路523號)子興教學樓,將準考證送驗并加蓋鋼印,裁下存根。同時,填寫體檢表、預交體檢費,熟悉考場。
新增選聘生報考流程:(1)發(fā)布選調信息。(2)符合條件的考生上網報名,并上傳1寸免冠照片。(3)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推薦,報設區(qū)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辦公室審核。(4)考生上網繳交報名費。(5)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3日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由各設區(qū)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辦公室加蓋公章,留下存根,并收集匯總申請表。(6)各設區(qū)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辦公室于2012年1月6日前將《福建省2012年選調生推薦人選花名冊》、《福建省2012年選調生申請表》和準考證存根報送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
考生務必記牢個人上網的用戶密碼,便于今后查詢體檢結果、考試成績、考核名單、選調通知等信息。申請表、準考證、榮譽證書復印件、減免費用申請書等均須使用A4型復印(打印)紙,并保持紙面整潔。
3、統(tǒng)一組織考試。2012年1月15日下午在福州大學(怡山校區(qū))進行選調生資格考試,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不指定復習教材?荚嚂r間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3:30-5:10為《申論》考試?荚噰栏癜凑諊夜珓諉T招考有關規(guī)定要求組織實施,確?紙鲋刃蚓,嚴肅考場紀律,對發(fā)現(xiàn)有違紀行為的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參加考試的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應屆畢業(yè)生,在筆試后憑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函件,前往主考室辦理退還報名費有關手續(xù)。
4、分批安排體檢。2012年1月16日上午統(tǒng)一組織省外高等院校的考生進行體檢。省內高等院校的考生,安排在考核后體檢。博士研究生的體檢,待初步落實接收單位后另行通知。體檢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及省法院、省檢察院組織。體檢費由參檢人繳交。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列入選調人選。
5、確定考核人選。區(qū)分選調生種類、學歷層次和選擇的工作地區(qū),根據資格考試成績,省內外高等院校按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新增選聘生按1:1.5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名單,于2012年2月底前在福建人才聯(lián)合網進行公布。博士研究生,由省委組織部按考生所報志愿、綜合素質和專業(yè)特長向省直有關單位和各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推薦,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擇優(yōu)確定初步考核人選名單。
6、深入考察。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牽頭組織考察組,于2012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分別到應屆畢業(yè)生所在高等院校和新增選聘生所在設區(qū)市對考核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寫《福建省2012年選調生人選考察登記表》。
7、確定擬錄取人選名單。在深入考察的基礎上,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直有關單位,根據人選的綜合素質,研究提出擬錄取的初步人選名單。
8、進行公示。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委托相關高等院校對應屆畢業(yè)生擬錄取人選名單進行公示,接受師生監(jiān)督;委托各設區(qū)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辦公室對新增選聘生擬錄取人選名單進行公示,接受選聘生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村干部群眾監(jiān)督。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可以向應屆畢業(yè)生所在高等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新增選聘生所在設區(qū)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辦公室,也可以向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反映問題。對查實不適合作為選調生的,予以取消資格。
9、決定錄用。對公示后確定錄取的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向應屆畢業(yè)生所在高等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新增選聘生所在設區(qū)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辦公室發(fā)出選調錄用通知。應屆畢業(yè)生由有關高等院校會同省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辦理選調相關手續(xù);新增選聘生由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協(xié)調有關設區(qū)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黨工委辦公室辦理選調相關手續(xù)。在選調生名單確定后,被錄取人員必須服從組織選調,未經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同意不得改派。
選調對象經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等程序確定為錄取人選后,主動放棄或在辦理錄用手續(xù)1個月后不到崗的,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名額不再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