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部分:證券發(fā)行 |
第 8 頁:第二部分 證券交易 |
第 16 頁:第三部分 收 購 |
第 21 頁:第四部分 基礎知識 |
第 28 頁:第五部分 法律責任 |
三、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包括證券發(fā)行的信息披露和持續(xù)信息公開。
信息披露文件應當采用中文文本。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兩種文本的內容一致。兩種文本發(fā)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一)證券發(fā)行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比較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和臨時報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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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債券 |
基金 |
上市條件 |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fā)行; |
(1)公司債券的期限為l年以上; |
(1)基金的募集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guī)定; |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 |
(2)公司債券實際發(fā)行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 |
(2)基金合同期限為5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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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開發(fā)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fā)行股份的比例為l0%以上; |
(3)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fā)行條件。 |
(3)基金募集金額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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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
(4)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少于l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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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份額上市交易規(guī)則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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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情形 |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fā)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
(1)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
(1)發(fā)生重大變更而不符合上市條件; |
(2)公司不按照規(guī)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
(2)公司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決定暫停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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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
(3)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 |
(3)嚴重違反投資基金上市規(guī)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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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最近3年連續(xù)虧損; |
(4)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
(4)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認為須暫停上市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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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guī)則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5)公司最近2年連續(xù)虧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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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情形 |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fā)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
(1)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后果嚴重的 |
(1)不再具備《證券投資基金法》規(guī)定的上市交易條件; |
(2)公司不按照規(guī)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
(2) 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經查實后果嚴重的 |
(2)基金合同期限屆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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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最近3年連續(xù)虧損,在其后1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
(3)公司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 |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提前終止上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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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
(4)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 |
(4)基金合同約定的或者基金份額上市交易規(guī)則規(guī)定的終止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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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guī)則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證券法所規(guī)定的中期報告實際上僅指半年報,上市公司應在會計年度前3個月、9個月結束后的l個月內編制季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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