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紀委通報了龍勝縣領導干部公款吃喝違規(guī)問題,縣委書記唐天生被免職,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據(jù)查,7月29日,龍勝縣一部門新任領導報到,在家的縣四家班子領導、相關部門領導等36人在酒店大擺宴席,公款吃喝3626元。當記者來到縣領導們宴會現(xiàn)場時,縣委書記唐天生竟大聲呵斥記者:“你盡管報!”
從公款吃喝放狠話到被免職,15天的時間,唐天生便從“趾高氣昂”的縣委書記變成丟掉“烏紗帽”的受處分對象,這般身份落差、這等風云巨變,定令其始料未及、“苦不堪言”。能走到縣委書記這個位子,唐天生自然有過艱辛、有過付出,有過成績、有過貢獻。只可惜,黨紀國法面前不談“過去”只論“今天”,沒有“饒恕”只有“嚴懲”,再多光環(huán)也遮不住留下的污點,再大功績也恕不掉犯下的過錯。不守住清廉,觸碰任何紅線,“一失足”就真會釀成“千古恨”。
縣委書記因3626元的公款吃喝被免職,其實并不“意外”,也沒有任何“委屈”。即便沒有中央“八項規(guī)定”,“舌尖上的腐敗”也是不可饒恕的。如果為這樣的處分感到“意外”、“委屈”,那只能說有的領導干部把“陋習”當成“自然”,把“轉作風”當成“耳邊風”,沒有真正認識到清正廉潔的重要性,“蟻穴潰堤”的危害性。
貪腐莫言輕重,腐敗行為沒有質的區(qū)別,其危害只有相對沒有絕對。懲治貪腐問題上,必需實行“零容忍”,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領導干部必須保持高度警惕,斷絕任何非分之想,堅持做好“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自我加壓、自我凈化、自我提升,給自己涂上“防腐劑”。不然,一不小心就會落個唐書記這樣的下場,想后悔都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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