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zhao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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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某系某市居民,于2005年2月以5萬元購得一臨街商鋪,同時支付相關稅費1萬元,購置后一直對外出租。2008年5月,將臨街商鋪改租為賣,以80萬元轉讓給他人,經(jīng)相關評估機構評定,房屋的重置成本價為70萬元,成新度折扣率為80%。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shù)。
(1)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營業(y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2)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印花稅。
(3)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4)李某轉讓商鋪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案】(1)營業(yè)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80-50)×5%×(1+7%+3%)=1.65(萬元)
(2)印花稅=80×0.05%=0.04(萬元)
(3)可扣除項目=70×80%+1.65+0.04=57.69(萬元)
增值額=80-57.69=22.31(萬元)
增值率=22.31/57.69=38.67%
土地增值稅=22.31×30%=6.69(萬元)
(4)所得額=(80-50-1-1.65-0.04-6.69)=20.62(萬元)
轉讓商鋪繳納個稅=20.62×20%=4.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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