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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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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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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經濟法概論

  「基本要求」

  (一) 掌握法、法律和經濟法的概念

 。ǘ 掌握法律規(guī)范與法律關系、法律事件與法律行為

  (三) 掌握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法律規(guī)定

  (四) 熟悉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

 。ㄎ澹 了解法的本質、特征、形式和分類、法律體系與經濟法律關系

  「考試內容」

  第一節(jié) 法和經濟法

  一、法和法律

 。ㄒ唬┓ǖ谋举|與特征

  1、法的本質

  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規(guī)范體系。法是統(tǒng)治階級的國家意志的體現。

  2、法的特征

 。1)法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規(guī)范。

  (2)法憑借國家強制力的保證而獲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法是確定人們在社會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guī)范。

  (4)法是明確而普遍適用的規(guī)范。

 。ǘ┓ǖ男问胶头诸

  我國法的形式主要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法規(guī)、特別行政區(qū)法、行政規(guī)章、國際條約等。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法作不同的分類。

  二、法律規(guī)范與法律體系

 。ㄒ唬┓梢(guī)范

  法律規(guī)范,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guī)則。它賦予社會關系參加者某種法律權利,并規(guī)定一定的法律義務。通常由假定、處理、制裁三個部分構成。

  假定,是指法律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適用該法律規(guī)范的情況和條件。

  處理,是指法律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允許人們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的部分,實際上即為規(guī)定權利、義務的行為規(guī)則本身。

  制裁,是指法律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在違反本規(guī)范時,將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

  按法律規(guī)范的性質和調整方式,法律規(guī)范可分為義務性規(guī)范、禁止性規(guī)范和授權性規(guī)范。按法律規(guī)范的強制性程度,法律規(guī)范可分為強制性規(guī)范和任意性規(guī)范。

 。ǘ┓审w系

  一個國家的現行法律規(guī)范劃分為若干法律部門,由這些法律部門組成的具有內在聯系的、互相協(xié)調的統(tǒng)一整體即為法律體系。法律部門又稱部門法,是根據一定標準和原則所劃定的同類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劃分為以下主要法律部門:

  1 .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法律部門,如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民族區(qū)域自治法、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等。

  2 .民法商法法律部門,如民法通則、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票據法、企業(yè)破產法等。

  3 .行政法法律部門,如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政府采購法、義務教育法、環(huán)境保護法等。

  4 .經濟法法律部門,如預算法、審計法、會計法、稅收征收管理法、個人所得稅法等。5 .社會法法律部門,如勞動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工會法等。

  6 .刑法法律部門,如刑法。

  7 .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法律部門,如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

  三、法律關系

 。ㄒ唬┓申P系的要素

  法律關系,是指法律規(guī)范在調整人們的行為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即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1 .法律關系的主體

  法律關系主體,又稱權利主體或義務主體,是指參加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如公民(自然人)、機構和組織(法人)、國家、外國人和外國社會組織等。

  2 .法律關系的內容

  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其中,權利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的權益,表現為權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具有的自主決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的自由;義務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依照法律規(guī)定所擔負的必須作出某種行為或者不得作出某種行為的負擔或約束。

  3 .法律關系的客體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如物、精神產品、行為、人身等。

 。ǘ┓墒聦

  法律事實,是指由法律規(guī)范所確定的,能夠產生法律后果,即能夠直接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情況。通常劃分為法律行為和法律事件。

  法律行為,是指人們實施的、能夠發(fā)生法律上的效力、產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為。

  根據不同標準,可對法律行為作多種分類,如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積極行為(作為)與消極行為(不作為);(意思)表示行為與非表示行為;單方行為與多方行為;要式行為與非要式行為;自主行為與代理行為等。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定情況或者現象。

  事件可以是自然現象,如地震、洪水、臺風、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災害;也可以是某些社會現象,如爆發(fā)戰(zhàn)爭、重大政策的改變等,雖屬人的行為引起,但其出現在特定法律關系中并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

  四、經濟法

 。ㄒ唬┙洕ǖ恼{整對象

  經濟法是調整因國家對經濟活動的管理所產生的社會經濟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1.市場主體組織關系。是指國家在對市場主體的活動進行管理,以及市場主體在自身運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社會關系。

  2 .市場運行調控關系。是指國家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國家、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干預市場所發(fā)生的經濟關系。

  3 .宏觀經濟調控關系。是指國家從長遠和社會公共利益出發(fā),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經濟因素,實行全局性的管理過程中與其他社會組織所發(fā)生的具有隸屬性或指導性的社會經濟關系。

  4 .社會保障關系。是指國家在對作為勞動力資源的勞動者實行社會保障過程中發(fā)生的經濟關系。

  (二)經濟法律關系

  1 .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經濟法律關系是指由經濟法律規(guī)范規(guī)定和調整而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 .經濟法律關系的要素。經濟法律關系由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和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三個要素構成。

  (1)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加經濟法律關系,依法享有經濟權利和承擔經濟義務的當事人。

  經濟法律關系主體的種類包括:國家機關、經濟組織和社會團體、經濟組織的內部機構和有關人員、個人。

  (2)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經濟權利和承擔的經濟義務。

  經濟權利與經濟義務密切聯系,不可分離。

 。3)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

  經濟法律關系客體的種類包括:物、非物質財富、行為。

  第二節(jié)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一、仲裁

 。ㄒ唬┲俨眠m用范圍

  仲裁是指由經濟糾紛的各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仲裁機構,對糾紛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約束力的裁決的活動。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關于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則不適用仲裁。

  勞動爭議的仲裁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yè)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由其他法律調整,不適用仲裁法。

  (二)仲裁的基本制度

  1 .協(xié)議仲裁。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xié)議,選擇仲裁方式解決糾紛。不能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不能適用仲裁方式。

  2 一裁終局。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ㄈ┲俨脵C構

  包括仲裁委員會和仲裁協(xié)會。

 。ㄋ模┲俨脜f(xié)議

  1 .仲裁協(xié)議的內容

 。1)有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有仲裁事項;

 。3)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2 .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

  仲裁協(xié)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仲裁協(xié)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

  (五)仲裁裁決

  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二、行政復議

 。ㄒ唬┬姓䦶妥h適用范圍

  行政復議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對社會的行政管理職責過程中,作為行政管理主體的行政機關一方與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一方,對于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的具體行政行為發(fā)生爭議,由行政管理相對人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由該行政機關對引起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并作出相應決定的一種行政監(jiān)督活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符合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范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不能申請行政復議。

 。ǘ┬姓䦶妥h申請

  1 .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 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 日的除外。

  2 .行政復議參加人

  包括: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

  3 .申請行政復議方式

  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4 .行政復議機關

  依照行政復議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的行政機關是行政復議機關。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稱之為行政復議機構。

  (三)行政復議決定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 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60 日的除外。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被申請人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不履行或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的,行政復議機關或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三、訴訟

 。ㄒ唬┰V訟適用范圍

  訴訟是指國家審判機關即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解決訟爭的活動。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ǘ⿲徟兄贫

  1 .合議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審判人員組成審判組織,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對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2 .兩審終審制度。是指一個訴訟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即終結的制度。

 。ㄈ┰V訟管轄

  1 .級別管轄。是根據案件性質、案情繁簡、影響范圍,來確定上、下級法院受理第一審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2 .地域管轄。各級人民法院的轄區(qū)和各級行政區(qū)劃一致。按照人民法院的轄區(qū),確定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稱地域管轄。分為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和專屬管轄。

 。ㄋ模┰V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不在法定期間行使權利而失去訴訟保護的制度。訴訟時效期間是指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根據《民法通則》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訴訟時效期間分為:

  1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是指由民事普通法規(guī)定的具有普遍意義的訴訟時效期間。民法通則規(guī)定,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2 年。

  2 .特別訴訟時效期間。是指由民事普通法或特別法規(guī)定的,僅適用于特定民事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期間。民法通則規(guī)定,身體受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毀損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 年。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 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暫時停止計算。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在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使已經過的時效期間全歸于無效。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ㄎ澹┡袥Q和執(zhí)行

  1 .審理與判決

  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當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 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第二審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決。如果在上訴期限內當事人不上訴,第一審判決就發(fā)生法律效力。

  2 .執(zhí)行

  執(zhí)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執(zhí)行組織,在當事人拒絕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其他應當履行的法律文書時,依照法定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行為。130

  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根據不同的執(zhí)行對象規(guī)定了查詢、凍結、劃撥被執(zhí)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執(zhí)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搜查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以及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等執(zhí)行措施。

  第三節(jié) 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責任

  一、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

 。ㄒ唬┓韶熑

  法律責任,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由于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者由于法律規(guī)定而應承受的某種不利的法律后果。

 。ǘ┓芍撇

  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國家機關對違法者依其所應負的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性懲罰措施。

  廣義的違法包括一般違法和犯罪,狹義的違法僅指犯罪之外的一般違法行為。

  法律關系主體作出了違法行為,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接受法律制裁。

  二、違法的構成要素

  違法行為由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四個要素組成。

  三、法律責任的種類

 。ㄒ唬┟袷仑熑

  民事責任,是指由于違反民事法律、違約或者依照民事法律的規(guī)定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民事責任主要是財產責任。

  民事責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ǘ┬姓熑

  行政責任,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或者國家授權的有關單位對違法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采取的行政制裁。行政責任可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

 。ㄈ┬淌仑熑

  刑事責任,是指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已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由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給予行為人以相應的刑事制裁。刑事責任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點評:和07年大綱相比,本章沒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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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級財務管理 劉艷霞 講 座 20 劉艷霞 講 座 6 講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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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與實務》 劉艷霞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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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規(guī)與職業(yè)道德》 劉艷霞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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