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09年7月24日,陳國君被毆打死亡當日,吉林省國資委宣布,建龍鋼鐵集團將永不參與通鋼集團重組,這也意味著雙方的重組協議被永久性終止。在宣布建龍退出重組之后,據說通鋼廠四周到處鳴放鞭炮。通鋼廠上一次鞭炮齊鳴是在2009年3月建龍經營通鋼出現虧損退出時,至此,一起鋼鐵業(yè)改制事件以悲劇告終。建龍集團收購通鋼后沒能扭轉頹勢,反而在危急時刻放棄通鋼,隨后在重現轉機之時再度殺回,正是這種民企在并購中表露出的唯利是圖,激化了本來就糾葛重生的勞資矛盾,終于激起了重組完全被排斥在外的工人及家屬的憤怒。
近年來,資產重組是中國國企改制的一個常用手段。在資本市場上,資產重組更是深受市場炒手青睞的熱門題材。然而,與資產重組的火爆相伴隨,因之而產生的矛盾也已成為一個引人注目的社會問題,只是由于它通常發(fā)生于企業(yè)內部而被屏蔽掉。但是,通鋼事件終于使這一矛盾以一種尖銳的形式暴露在世人面前。
通鋼事件可謂國企改制后遺癥的集中表現。進入國企的民營資本希望利潤最大化、成本最低化,不幸的是,國企往往冗員眾多,產權關系復雜,在市場化的過程中陷于利益糾紛的泥潭。一些民營企業(yè)往往是辭退原國企職工,把所有的社會責任推給政府。而作為一個擁有幾十年歷史的老國企,通鋼的數萬名職工對企業(yè)的情感因素也無法忽視,從以前的“大鍋飯”狀態(tài)一下子過渡到民企的新型雇傭關系,所有的國企隱形福利將全部消失,對許多老國企的職工而言,在心理上也無法一下子接受。
8.就通鋼集團2009年7月24日爆發(fā)大規(guī)模群體事件,吉林省國資委于27日發(fā)布消息稱,建龍集團增資擴股通鋼的方案仍是最有利于發(fā)展的方案。作為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并享有收益的政府特設機構,國資委的首要目標是加強對國有資產的保護、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因此,它是企業(yè)的股東,對國有股的處置,考慮的是國有資產的利益最大化,依據的是相關法律法規(guī)。從這個角度說,國資委對企業(yè)職工似乎并無義務。吉林國資委對改制方案的理直氣壯,原因恐怕就在于此。也因此,即使在工人表示不滿后,仍堅持方案“最有利于發(fā)展”。
拋開建龍收購過程中職工安置上處理的拙劣,以及通化鋼鐵萬名職工暴力事件的慘痛后果不談,單從這一并購案本身來看,其暴露出的是中國鋼鐵企業(yè)整合重組中的體制缺陷,是一種許多地方政府的慣用做法——“拉郎配”式企改,即在國企改制過程中,不進行認真的調研,不根據企業(yè)的實際運營情況,更不會去征求企業(yè)的主人也即職工的意見,只管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愿望將國有企業(yè)“許配”給自己心儀的企業(yè)。至于這種“拉郎配”式的企業(yè)改制究竟會產生怎樣的結果,譬如兩家企業(yè)“婚后”在情感上和運營模式上是水乳交融還是矛盾重重,職工會不會產生抵觸情緒甚至是對抗情緒,企業(yè)績效和利潤是否會比改制之前更好,職工安置去向會不會出現問題,國有資產會不會流失等等問題卻無暇顧及。
翻開近年來中國鋼鐵業(yè)的重組案例不難發(fā)現,多數并購是在地方國資委主導的內部國有鋼企之間展開,或者是民營鋼企之間展開并購,國有和民營之間跨所有制的并購極少發(fā)生,這正是通化鋼鐵并購案的特殊性所在。雖然1995年開始中國就提出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但是過去的那種思想在鋼廠職工中卻很難根除!叭巳硕加泄ぷ鳌闭怯媱澖洕w制的最大優(yōu)點。民營企業(yè)建龍集團收購后大幅度裁員的傳聞,直接引爆了積蓄已久的矛盾,引發(fā)了通化鋼鐵職工的極端行為。可以這樣說,通鋼事件是國企改制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悲劇,陳國君和通鋼那些每個月拿著幾百元的工人一樣,都是這場改革的犧牲品。
9.一起旨在煥發(fā)企業(yè)活力、本應受到職工歡迎的企業(yè)重組,竟然演變成了千名職工將入股企業(yè)派駐的總經理毆打致死的群體性事件。吉林通鋼這起事件的調查結果雖未正式公布,但從已有的報道看,職工權益受損是引發(fā)群眾情緒失控的重要原因。
通過對“通鋼事件”這只麻雀的簡單解剖,可以清晰地看到,無視國有企業(yè)職工權益的重組,是罔顧歷史的重組,也是不完善的重組。國有企業(yè)通常都有悠久的歷史,職工長期在一個企業(yè)工作,在計劃經濟時代,他們的工資雖然比較低,但有住房、醫(yī)療等福利保障。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這種模式已經基本上被拋棄,職工的社會福利不再由國家包辦,但這勢必要求提高職工工資,以彌補職工在這方面所遇到的缺失。然而,在我們經?吹降馁Y產重組案例中,企業(yè)職工卻成了“沉默的大多數”,他們的基本權利被架空。
從一些地方政府對于國企改制的舉動中,我們可以總結出來的另一個真相是:某些國企改革,就是脫離普通職工的改革,這個改革可能就是以擺脫普通職工為代價的——將原本職工的企業(yè)主人翁地位轉化為勞動力與資本的關系,一旦這種關系成立,企業(yè)為降低成本,要做的必然就是裁員、降低職工收入、甩脫退休職工包袱。
在企業(yè)轉制過程中,廣大職工作為奉獻過青春和汗水的勞動者、作為企業(yè)的股東,他們的權益理當受到保障,其要求理應受到重視。當利益訴求和意見表達渠道受阻時,這一矛盾就會以極端激烈的形式爆發(fā)。如果在整個收購過程中,職工基本的生存權利沒有受到剝奪,通鋼職工又何至于將高管圍毆致死后,仍不讓醫(yī)護人員和警方救護?
相關推薦:公務員考試《申論》常見論證方法及范文匯總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