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考者報名一律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進行。報名網(wǎng)站: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impta.com)。報名時間:2009年8月22日9時—8月27日18時。
報考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報考者必須在內蒙古人事信息網(wǎng)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報考者應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用蒙古文答卷的報考者須在《報名登記表》上注明,以預訂相應的答題紙;報考者須對在網(wǎng)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資格的初審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wǎng)上進行。報考盟市及盟市以下機關職位的,由盟市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報考資格的初審;報考自治區(qū)直屬機關和垂直管理機關職位的,由自治區(qū)招錄機關負責報考資格的初審。資格審查部門須在報考者網(wǎng)上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者應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初審通過者,應通過網(wǎng)上銀行進行交費,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報考費每人170元。交費截止時間為2009年8月29日18時,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2.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者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者,須將家庭所在地的旗縣(區(qū)、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以及報考者本人的姓名、報名序號和聯(lián)系電話,于2009年8月29日前傳真至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傳真號:0471-6287870),經(jīng)審查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
(四)加分資格的確認
對于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以及正式列入旗縣以上人事行政部門日常管理且儲備已滿2年的“儲備人才”報考者,凡截止到2009年8月22日,服務期滿后未超出3年(2006年8月22日后服務期滿),且未被正式錄用到機關或聘用到事業(yè)單位(列入行政或事業(yè)編制)工作的,按照加分標準統(tǒng)一給予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儲備人才”報考者(人事行政部門存有其“儲備人才”協(xié)議書、原始花名冊和“儲備”兩年期間的年度考核表),須在8月29日前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送當?shù)仄炜h(區(qū)、市)人事勞動局,以便逐級進行核實。核實結果經(jīng)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確認后,方具有加分資格。
服務期滿符合加分條件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報考者,在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方具有加分資格。
(五)報考者務必于2009年9月8日9時至12日18時登錄報名網(wǎng)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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