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名
報考省屬監(jiān)獄勞教單位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具體辦法是:
1、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wǎng)站(www.rsks.sdrs.gov.cn),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報名時間為2010年3月27日-31日,查詢時間為2010年3月28日-4月1日。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jīng)用人部門初審確認,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用人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wǎng)上報名情況,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wǎng)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如果用人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審,則視為初審通過。網(wǎng)上報名期間,用人部門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用人部門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wǎng)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身體初檢合格的人員,要于2010年3月28日-4月2日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wǎng)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wǎng)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其資格。根據(jù)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收取為每人每科40元。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0年4月20日-24日登陸該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nóng)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wǎng)上繳費,報考人員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xù)。證明材料見《山東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4、報考市屬監(jiān)獄勞教單位的報名及具體工作安排,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后向社會公告。報考人員的身體初檢、報名等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組織實施。
(三)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錄工作全過程。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以后,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或從業(yè)時間、本人現(xiàn)身份、同意報考公務員等)。屬于人事代理形式管理的人員,須提交人事代理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對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jīng)用人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用人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jīng)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報考職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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