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范圍
選調的對象是政治素質好、有志于從事黨政機關工作并有發(fā)展?jié)摿Φ?012年應屆畢業(yè)優(yōu)秀大學本科生、研究生。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外地高等院校列入國家統(tǒng)招計劃的應屆畢業(yè)大學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中共黨員、優(yōu)秀學生干部和三好學生可以報考。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的應屆畢業(yè)大學本科生、研究生,獨立學院畢業(yè)生,民辦高等院校畢業(yè)生,畢業(yè)后申請第二學士學位畢業(yè)生,各類成人教育、遠程教育的畢業(yè)生,專升本畢業(yè)生不在這次選調的范圍內。
具有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的大學畢業(yè)生,符合選調條件的可參加1次選調生統(tǒng)一招考,主要包括2012年天津市聘任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2011年天津市“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和2011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天津市選派)。
(二)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學生干部(黨組織、團組織、學生會、班委會擔任主要職務)和三好學生(如選調單位無要求,必須滿足其中一個條件才能報考),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組織觀念強,能夠經受艱苦環(huán)境的磨練,具有吃苦奉獻精神;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須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5.符合選調單位提出的專業(yè)、學歷等條件要求;
6.本人自愿報名,高校黨組織同意推薦;
7.通過選調生考試、考察;
8.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9.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3年12月25日以前出生)、大學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0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10.坐落在本市高校和外地高校中的非津生源報考的,除需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符合本市引進人才的有關規(guī)定;
11.考生與選調單位在職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即: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其他事項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guī)定。
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