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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中央國家機關(guān)公務員考試大綱已于10月12日晚上公布出來了。廣大考生都非常關(guān)注公務員考試申論大綱的變化,許多社會上所謂的專家也紛紛做出了解讀,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些理解,在此,也不想去多做什么批判的工作。但是,我覺得不管誰解讀的,都有一個不可推卸的義務,即你所解讀到底對考生有沒有什么意義,有沒有什么幫助。如果僅是為了擴大宣傳,在那里忽悠半天,對考生沒有什么消極影響,也就罷了。怕就怕你解讀了半天,不僅無助于考生備考,而且還混淆了考生對申論的理解以及備考的策略,那就有點不妥。當然,這一切取決于考生自己的辨別力。以下,本人的一點點解讀,僅供考生參考。
客觀的說,2010年的考試大綱與之前的考試大綱確實有較大的變化,當然,這種變化更多的不是形式上的變化,更多的是考核要素的變化,而目前許多解讀更多都在關(guān)注形式上的變化。不能說形式上的變化不重要,但形式上的變化對考生的備考意義不大,所以我今天的解讀更多的是考核要素的變化。
一、 考核的核心能力更加綜合化
這是所有備考考生必須首先看到的問題。2008年、2009年的考試大綱明確提出 “申論主要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試者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很多人只看到考核的五種能力,并沒有考到本質(zhì)。其實最核心的是“測查應試者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因此,2009年之前的考試,所有的作答思路都是圍繞著“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來的,這個能力要素決定了考生在作答時一定要堅持“問題導向”意識,即所給材料核心反映了“什么問題”,“什么原因”,為解決上述問題,我們應該提出“什么對策”。這個作答很簡單。
但是2010年的考試大綱卻提出了“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guān)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這是一種原則的提法,有些人解讀說這個提法突出了實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其實這樣說是很不負責任的。道理很簡單,越原則的東西,越?jīng)]有內(nèi)容,因為“從事機關(guān)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內(nèi)涵非常豐富,沒有向原來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那么清晰。所以我用了一個更加綜合化的概念。
因此,我第一點一定要強調(diào)出來這個問題,當然,從備考的角度,就是今后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就不一定要體現(xiàn)在解決問題上,或者說解決問題的能力的字數(shù)比重上要稍微注意些了,要注意根據(jù)題目的具體要求,盡量按題目要求作答。這一點變化很大,因為原來的考試,閉著眼睛都要堅決的把解決問題的對策比重放在最重要位置。今年可能會微調(diào)。
二、考核的能力要素進一步具體化
2009年之前的考試大綱,提出了“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钡菦]有做進一步的闡述,而2010年的考試大綱對這些能力進行了進一步的描述和界定。例如,對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職位申論考試提出的“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倍家灰贿M行了詳細描述: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內(nèi)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質(zhì)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nèi)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nèi)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實踐經(jīng)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fā)現(xiàn)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quán)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guī)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同樣,對于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申論考試提出的“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币惨灰蛔隽岁U述: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能夠理解給定資料的主要內(nèi)容,把握給定資料各部分之間的關(guān)系,對給定資料所涉及的觀點、事實作出恰當?shù)慕忉尅?/P>
貫徹執(zhí)行能力——要求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jù)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解決問題能力——要求運用自身已有的知識經(jīng)驗,對具體問題作出正確的分析判斷,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或辦法。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對事件、觀點進行準確合理的說明、陳述或闡釋。
客觀的說,使這些能力要素進一步具體化了。這些提法對于以前完全不了解的考生來講,或許可以增加一點點的感性認識。但是,從考生備考的角度講,意義并不是很大。因為,考生仍然無法依據(jù)這些描述來提升自己的能力,來找到考試的角度與感覺,從而也無法真正去提升自己的成績。當然,我覺得稍微有點意義的是“貫徹執(zhí)行能力”的提出,這其實也是給考生提了個醒,即提出的對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直是在評閱標準中,這次提出來,就證明之前被忽視了,以后大家在答題中要有所體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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