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 ( ★★★簡答)
以兩種方式出現(xiàn):請簡述法人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或者簡述法人民事行為能力和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區(qū)別
(一)概念: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取得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
(二)主要特征:
法人的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在發(fā)生和消滅的時間上具有一致性,即享有民事權利能力時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雖然一出生就有一般的民事權利能力,但其民事行為能力受到年齡和智力的影響,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自然人不一定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不同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范圍不一致。由于不同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范圍各不相同,因此,各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范圍也不一致。而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范圍具有一致性,因此,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范圍也基本一致。
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由它的機關或工作人員來實現(xiàn)。法人作為組織體,其自身并不能直接從事民事活動,法人只能通過法人的機關或工作人員,如法定代表人來從事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擔。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 ( ★★★簡答)
以兩種方式出現(xiàn):請簡述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或者簡述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區(qū)別
(一)概念:是指法人作為民事主體,享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是法人作為民事主體參加民事活動的前提,沒有這種民事權利能力,它就不能參加民事活動。
(二)主要特征:(主要是與自然人比較而言)
1. 民事權利能力開始與消滅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chǎn)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而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從自然人的出生開始,到自然人死亡時消滅。
2. 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不同。專屬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權利能力的內(nèi)容,如繼承權利、接受扶養(yǎng)的權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專屬某些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的內(nèi)容,如銀行法人開展信貸業(yè)務的權利,自然人則不能享有。
3. 民事權利能力之間的差異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間一般沒有多大差別;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異很大。這是由于法人各自經(jīng)營業(yè)務范圍的不同,分別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
宣告死亡( ★簡答 ★ ★選)
(一)概念:是指經(jīng)利害關系人申請,由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判決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二)條件:
1.公民離開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無音信,不知生死
2.公民離開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實狀態(tài)超過了法定期間
該法定期間有三種情況:
一是在一般情況下離開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滿4年
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fā)生之日起滿2年;
三是在戰(zhàn)爭期間下落不明,從戰(zhàn)爭結(jié)束之日起滿4年)
3.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4.須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公民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簡答—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是指法律確認的公民通過自己的行為從事民事活動,參加民事法律關系,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
(二)法律特征:
1.民事行為能力由國家法律加以確認,與公民自己的意志無關,公民不能通過約定加以更改
2.民事行為能力與公民的年齡和智力狀態(tài)直接相聯(lián)系
3.民事行為能力非依法定條件和程序不受限制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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