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與轉(zhuǎn)繼承的區(qū)別(★ ★ ★簡答:概念和成立條件)
繼承人死亡的時間不同。代位繼承是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而轉(zhuǎn)繼承是繼承人后于被繼承人死亡。
繼承發(fā)生的根據(jù)不同。代位繼承是基于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而發(fā)生,是一個間接的繼承;轉(zhuǎn)繼承則是基于繼承人后于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而發(fā)生,是兩個相連的直接繼承,后一個繼承是前一個繼承的繼續(xù)。
繼承適用的范圍不同。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而轉(zhuǎn)繼承則不僅適用于法定繼承,還適用于遺囑繼承。
繼承的主體不同。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而轉(zhuǎn)繼承人既可以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也可以是他的遺囑繼承人。
定金( ★簡答:概念和特征)
(一)定金的概念
定金,是指為擔保合同的履行,當事人一方在訂立合同時或合同訂立后履行前支付給對方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
(二)定金的特征
1.定金擔保是合同當事人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擔保債權 實現(xiàn)的擔保方式。
2.定金是雙方當事人的相互擔保,具有雙向性。在定金 擔保中,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定金擔保屬于金錢擔保
債的提存((★ ★ ★)簡答:概念、原因、條件、效力)
概念: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履行的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機關以消滅債務的行為
原因:
、 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 債權人下落不明;
③ 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行為能力未確定監(jiān)護人;
、 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條件
① 須有因債權人方面的原因而使債務難以履行
、 須標的物適宜提存
、 須經(jīng)法定程序進行
4. 效力:
① 標的物提存后,債務人的債務歸于消滅,其從屬債務也歸于消滅;
、 提存的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
③ 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也由債權人負擔;
、 提存后,債權人可以隨時向提存機關領取提存
、 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nèi)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在扣除提存費用后為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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