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8年12月1日,甲公司與G裝修公司(以下簡稱G公司)簽訂合同,由G公司為甲公司新購買的寫字樓進行內部裝修,裝修期為3個月,合同總價款5 000萬元。該合同約定裝修用材料必須符合質量、必須遵守甲醛不得超標等環(huán)保要求。裝修工程開始時甲公司預付G公司3 000萬元,裝修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后支付1 500萬元,余款500萬元為質量保證金。該裝修工程開始,甲公司支付了3 000萬元工程款。2009年3月15日,G公司告知甲公司,稱該裝修工程完成,要求甲公司及時驗收。2009年3月20日,甲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裝修工程驗收時發(fā)現(xiàn),裝修用部分材料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特別是甲醛嚴重超標,不符合環(huán)保要求。為此,甲公司決定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并要求G公司賠償新購買的寫字樓無法按時開業(yè)造成的損失500萬元。G公司不同意賠償,甲公司于2009年5月15日向當?shù)厝嗣穹ㄔ禾崞鹪V訟,要求免于支付剩余工程款并要求G公司賠償500萬元損失。2009年12月25日,當?shù)厝嗣穹ㄔ阂粚徟袥QG公司向甲公司賠償損失100萬元,免除甲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的責任。G公司對判決結果無異議,承諾立即支付100萬元賠款(根據(jù)G公司財務狀況判斷,其支付上述款項不存在困難)。但甲公司不服,認為應當至少向G公司索取300萬元賠償,遂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至2009年末,上級法院尚未對甲公司的上訴進行判決,甲公司確認營業(yè)外收入300萬元,并按照300萬元繳納所得稅。
甲公司財務部經理對此解釋為:向G公司索取300萬元賠償?shù)慕痤~能夠確認。
2010年3月30日,二審法院做出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答疑編號204130205]
『正確答案』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外收入 200
貸:其他應收款 20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00×25%)5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50
(5)甲公司2009年12月21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答辯書。
該事項起因于2009年2月16日,甲公司與H外商投資企業(yè)簽訂了一項價值3 800萬美元的商品銷售協(xié)議,約定5個月之后到約定港口交貨。因H外商投資企業(yè)中途臨時變更港口,至2009年7月16日,甲公司尚未能將商品發(fā)往約定的港口。于是H外商投資企業(yè)認為甲公司違約,應當賠償其損失1 000萬美元,而甲公司認為延期交貨的主要責任在于H外商投資企業(yè)。雙方協(xié)商不成,H外商投資企業(yè)于2009年12月20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至2009年12月31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尚未作出裁決。甲公司根據(jù)法律顧問的專業(yè)判斷,有充分的理由說明很可能在仲裁中獲勝。
甲公司2009年12月31日未作任何會計處理。甲公司財務部經理對此解釋為:甲公司承擔的現(xiàn)時義務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因此不需要確認負債。
2010年3月30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甲公司沒有違約。
[答疑編號204130206]
『正確答案』
2009年12月31日不需要編制會計分錄。甲公司根據(jù)法律顧問的專業(yè)判斷,有充分的理由說明很可能在未決仲裁中獲勝,這意味著甲公司承擔的現(xiàn)時義務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因此不需要確認負債。 2010年3月30日也不需要編制會計分錄。
(6)2009年12月5日,T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甲公司侵犯了其專利權。
該事項起因于甲公司于2009年6月開發(fā)出一種新型電子產品,正處在試銷階段。據(jù)消費者的調查反饋結果和專家的預測,對產品的市場前景非常看好。但是,T公司從市場上購得甲公司試銷的新型電子產品經分析測試后認為,甲公司試銷的產品中的主要技術部分含有其研究并申請成功的專利技術,而此前,甲公司并未征得其同意。為此,2009年12月5日,T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甲公司侵犯了其專利權,要求甲公司立即停止產品的試銷并向T公司一次性支付使用費500萬元。甲公司認為其研發(fā)的新型電子產品并未侵犯T公司的專利權,并于2009年12月26日向法院反訴T公司侵犯了其名譽權,要求T公司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1 000萬元。直到2009年12月31日,兩起訴訟均未判決,尚在審理當中。
2009年12月31日,根據(jù)有關分析、測試情況及法律顧問的意見認為新型電子產品很可能侵犯了T公司的專利權,如果敗訴估計一次性支付使用費550~560萬元并承擔訴訟費用8萬元;而且反訴T公司侵犯其名譽權也可能難以勝訴。但是甲公司2009年12月31日未作任何會計處理。甲公司財務部經理對此解釋為:反訴T公司侵犯其名譽權一案審理完畢時再作會計處理。
至2010年4月30日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法院尚未作出判決。假定稅法規(guī)定相關支出實際發(fā)生時允許稅前扣除。
[答疑編號204130207]
『正確答案』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管理費用 8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外支出 555
貸:預計負債 563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563×25%)140.7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140.75
由于很可能敗訴,從而導致甲公司對T公司的反訴也可能敗訴。但如對此作充分披露,則很可能對甲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為此,甲公司在2009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附注中應披露或有事項如下:
“2009年10月5日,T公司狀告本公司研發(fā)、生產并銷售的新型電子產品侵犯了其專利權,要求賠償500萬元。本公司對此提出了反訴。截至2009年12月31日,相關訴訟尚在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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