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公司起訴甲公司侵犯該公司的專利權則正確的會計處理有( )。
A.2009年末確認營業(yè)外支出100萬元
B.2009年末確認所得稅費用1 250萬元,同時確認遞延所得稅收益25萬元
C.2010年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增2009年營業(yè)外支出40萬元
D.2010年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前,不調整應交所得稅
E.2010年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前,調整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25萬元
[答疑編號204130112]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選項D,2010年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前,調整減少應交所得稅37.5萬元。
2009年12月31日:
借:營業(yè)外支出 100
貸:預計負債 100
借:所得稅費用 (5000×25%)125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00×25%)2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000+100)×25%〕1270
2010年3月14日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外支出 40
預計負債 100
貸:其他應付款 14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40×25%)3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35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25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25
(3)甲公司狀告B公司違約,2010年甲公司正確的會計處理有( )。
A.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后發(fā)生的調整事項
B.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增2009年營業(yè)外收入260萬元
C.調增2009年“其他應收款”260萬元
D.調增2009年“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65萬元
E.調整增加遞延所得稅負債65萬元
[答疑編號204130113]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2009年12月31日 不編制會計分錄
2010年3月20日
借:其他應收款 26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外收入 26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65
貸: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60×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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