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會計職稱《初級經(jīng)濟法》預習講義第六章
http://1glr.cn 來源:考試吧(Exam8.com) 點擊: 更新:2007-11-29 17:32:16
五、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納稅地點、納稅期限 (一)發(fā)生時間 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如果合同是在國外簽訂,并且不便在國外貼花的,應在將合同帶入境時辦理貼花納稅手續(xù)。 (二)納稅地點 一般實行就地納稅。 (三)納稅期限 自行完稅。 第四節(jié) 契稅法律制度 一、概念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fā)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二、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一)納稅人 契稅由權屬的承受人繳納。 (二)征稅范圍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2、土地使用權的轉讓。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轉移。 3、房屋買賣。 4、房屋贈與。 房屋的受贈人要按規(guī)定繳納契稅。 5、房屋交換。 隨著經(jīng)濟形勢的發(fā)展,有些特殊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也將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 1.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 2.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債; 3.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4.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等等… 【例】根據(jù)契稅的有關規(guī)定,有些特殊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也將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行為征收契稅。這些特殊方式有( )。 A、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 B、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 C、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D、房屋贈與 答案:ABC 【例】下列行為中,既納土地增值稅,也納契稅的有( )。 A、房屋買賣 B、房屋贈與 C、單位之間土地使用權的轉讓 D、土地使用權出讓 答案:AC 解析:房屋贈與屬于契稅的征稅范圍,但符合條件的贈與不交納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權出讓不交土地增值稅,但交契稅。 三、計稅依據(jù)、稅率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稅依據(jù)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jù)。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征契稅;交換價格不等時,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jīng)濟利益的一方交納契稅。 4、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經(jīng)批準轉讓房地產時,由房地產轉讓者補交契稅。計稅依據(jù)為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 為防止納稅人隱瞞、虛報成交價格以偷逃稅款,對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而無正當理由的,或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并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計稅依據(jù)。 【例】甲乙兩單位互換經(jīng)營性用房,甲換入的房屋價格為490萬元,乙換入的房屋價格為600萬元,當?shù)仄醵惗惵蕿?%,則契稅應如何繳納( )。 答案:房屋不等價交換,由多交付資產一方按價差繳納契稅,則乙應納契稅=(600-490)×3%=3.3(萬元)。 2008年會計職稱考試遠程網(wǎng)絡輔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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