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標能否實現(xiàn),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教學方法的選擇。教學方法是教學過程中教師與學生為實現(xiàn)教學目的和教學任務要求,在教學活動中所采取的行為方式的總稱。
一、教學方法選擇的基本依據(jù)
任何一種教學方法最核心的作用,都是為實現(xiàn)教學目標和完成教學任務服務。教學方法的實質就是把教師的教學、學生的學習和教材的內容有效地連接起來,使這些基本要素能夠在教學過程中充分地發(fā)藹揮它們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實現(xiàn)預期的教學目標,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因此,教學方法與教學目的、教材內容、學生特征、教師素質、教學環(huán)境之間存在著必然的內在聯(lián)系,這就是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選擇教學方法的基本依據(jù)。
(一)依據(jù)教學目標選擇教學方法
一般來說,教學目標包括認知、情感和動作技能這三個領域,每個領域又分為若干個層次。不同領域或不同層次的教學目標必須要借助于相應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技術。例如,如果教學目標強調知識的接受,則可相應注重采取以語言傳遞信息為主的講解的方法;如果以學生掌握動作技能為主要教學目標,可以采用以實際操作訓練為主的教學方法。所以,對教學方法的選擇的指導性因素應是具體的教學目標。這些教學目標既應包含著知識內容目標,也應包括認知技能和認知策略方面的目標,還應包括培養(yǎng)和發(fā)展學生情意態(tài)度方面的目標。這就要求教師要能夠掌握相應的教學目標分類知識和方法,把教學中總的抽象的目標分解轉化為具體的可操作性目標,并依此來選擇和確定具體的教學方法。
(二)據(jù)教材內容特點選擇教學方法
不同學科的教材,要采用不同的教學方法進行教學,這不僅是因為不同學科內容本身所特有的抽象性或形象性的特點,而且還因為學生在學習不同學科內容時的心理過程存在差別。例如,計算機應用就要求使用講解與演示相結合的方法,而在人文學科中則較多地使用講讀法。事實上,當今國外涌現(xiàn)出的一些影響頗大的教學方法,如暗示教學法、綱要信號法等,無一不是與某些特定學科的教學內容相聯(lián)系的,僅適用于這些特定學科的教學,并不適用于各種學科教學。因此教師在傳授不同性質學科的教材內容時,一定要選擇適合該學科的教學方法。即便是同一學科,在傳授某些具體、特定的教材內容時,也要求采取與完成傳授該內容相適應的教學方法。因為任何學科都是由多方面內容構成的體系,在這一體系中,不同的內容具有不同的內在邏輯和特點,有些內容適宜用探索法,有些內容則適合用討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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