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angpingping89
看了本文的網(wǎng)友還看了學歷|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語| 四六級 職稱英語 商務英語 公共英語 資格| 公務員 報關員 銀行 證券 司法 導游 教師 計算機| 等考 軟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價師 監(jiān)理師 咨詢師 安全師 結構師 估價師 造價員 會計| 會計證 會計職稱 注會 經(jīng)濟師 稅務師 醫(yī)學| 衛(wèi)生資格 醫(yī)師 藥師 [更多]
一、殘疾人合法權益的主要內容
《殘疾人保障法》明確規(guī)定了殘疾人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歧視、侮辱、侵害殘疾人。殘疾人合法權益的主要內容如下:
1康復權
國家和社會要采取康復措施,幫助殘疾人恢復或者補償功能,增強其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
2教育權
國家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具體包括四層含義:
(1)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
(2)殘疾人教育要根據(jù)殘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特殊教育的課程設置、教材、教學方法、入學和在校年齡,可以有適度彈性。
(3)國家舉辦殘疾人教育機構,并鼓勵社會力量辦學、捐資助學。普通教育機構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人實施教育。
(4)政府有關部門、殘疾人所在單位和社會應當對殘疾人開展掃除文盲、職業(yè)培訓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勵殘疾人自學成才。
3勞動權
國家保障殘疾人勞動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殘疾人勞動就業(yè)統(tǒng)籌規(guī)劃,為殘疾人創(chuàng)造勞動就業(yè)條件。
4精神文化生活權
國家和社會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各種文化、體育、娛樂活動,努力滿足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