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分政策及確認
⑴加分政策
、賹Ω咝.厴I(yè)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在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中加10分;
、诒久褡遄灾蔚貐^(qū)(縣及縣以下)戶籍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本民族自治地方政法機關職位的,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總成績中加10分。
對同時符合上述兩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可實行累計加分。列入“專門招錄計劃”的“四項目”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⑵加分確認
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省政法招錄辦負責。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可在網上打印統(tǒng)一格式的《貴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錄考生加分申請表》(見附件3),如實填寫并在報名結束后進行加分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提交“加分申請表”時,還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俑咝.厴I(yè)生應征入伍退役后的考生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戶籍或臨時身份證明)、《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谏贁(shù)民族考生須提供能證明少數(shù)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戶籍或臨時身份證明。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三)筆試
筆試考試考區(qū)統(tǒng)一設在貴陽市。
1.考試科目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jù)國家統(tǒng)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
、艌罂紝?频目忌鑵⒓印段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
、茍罂紝?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
⑶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yè)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專業(yè)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
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制定。
筆試時間為2010年7月31日,8月1日兩天,具體安排如下:
7月31日 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4:00—16:30《申論》
8月1日 9:00—11:30《文化綜合》(?茖哟)
《民法學》(本科層次)
9:00—12:00 《專業(yè)綜合Ⅰ》(法律碩士)
14:00—17:00 《專業(yè)綜合Ⅱ》(法律碩士)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2.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總成績= ×50+ ×50
3.合格線的劃定
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筆試結束后,由省政法招錄辦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分類劃定最低面試合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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