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和考察
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確定后,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根據(jù)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xiàn)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體檢、考察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體檢考察;對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從該職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一)體檢
體檢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jié)果無效,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除特殊情況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擬錄用職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五、錄用審批
經(jīng)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jié)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jīng)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審批機關簽發(fā)的《錄用通知書》辦理調(diào)動、派遣等相關手續(xù)。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人員應按規(guī)定接受培訓。
市直單位從選調(diào)生中考取的擬錄用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jù)體檢、考察情況,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diào)動手續(xù)。被錄用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xù)。
六、其他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否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1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1〕16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關于2011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濟人社發(fā)[2011]33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0531-66605970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1-82568205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下載2011濟南公務員職位表
1.2011年濟南市市直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及招考職位
2.2011年濟南市省垂直管理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及招考職位
3.2011年濟南市縣(市)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及招考職位
4.2011年濟南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市直單位錄用工作人員計劃及招考職位
5.2011年濟南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省垂直管理單位錄用工作人員計劃及招考職位
6.2011年濟南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縣(市)區(qū)單位錄用工作人員計劃及招考職位
7.2011年濟南市法院系統(tǒng)錄用公務員計劃及招考職位
8.2011年濟南市檢察院系統(tǒng)錄用公務員計劃及招考職位
中共濟南市委組織部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濟南市公務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