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省垂直管理部門市以下機關的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審批機關簽發(fā)的《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xù),并根據(jù)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其工資;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并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濰坊市市直單位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jù)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或錄取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xù)。
六、紀律規(guī)定
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七、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具體計劃及招考職位見附件。
八、其他
(一)需要提報的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關于2011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1〕16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三)濰坊市公務員考選工作辦公室地址: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院內,濰坊市北宮東街266號-2(虞河路與北宮街交叉路口以東100米路南)。
政策咨詢電話:0536-8279191 8279225
技術咨詢電話:0536-8272090
附件:(職位表下載)
1、2011年濰坊市市直機關公務員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2、2011年濰坊市縣市區(qū)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3、2011年濰坊市縣市區(qū)法院公務員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4、2011年濰坊市縣市區(qū)檢察院公務員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5、2011年省垂直管理部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中共濰坊市委組織部
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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