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濰坊公務員招考公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現(xiàn)將2011年我市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以及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部分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飘厴I(yè)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飘厴I(yè)生);
報考濰坊市市直部門的,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所在的機關或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xiàn)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中,在讀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
在我市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的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公務員不能報考。
由我省、市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公務員政策。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調生職位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chuàng)新意識強,干事創(chuàng)業(yè),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8年以前(含2008年)選調到基層,現(xiàn)在縣(市、區(qū))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其中,參與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務得到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招考的資格條件詳見省法院、省檢察院在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同)上發(fā)布的簡章,公安、勞教系統(tǒng)的招考簡章在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yè)技能鑒定)信息網(www.wfrsks.com,下同)上另行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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