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2013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報考基層法院和檢察院加分及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送加分材料時間
2013年4月1日至3日9:00—17:00
二、報送加分材料地點
(一)報考基層法院的考生,在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加分審查。(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qū)林城東路99號,省高級人民法院裙樓C106室,聯系電話:(0851)6209103)。
(二)報考基層檢察院的考生,在省人民檢察院進行加分審查。(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qū)觀山東路2號,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628室,聯系電話:(0851)6697707)。
三、有關事宜
(一)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可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或“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網”下載打印《貴州省2013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加分申請表》,如實填寫。經審查,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在筆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后予以加分。
(二)申請加分的考生,除提供《貴州省2013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加分申請表》、《報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獲得規(guī)定等次證書或達到獲得相應證書資格的考生,應提供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市級以上(含市級)司法考試管理部門出具的已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達到獲得相應證書資格的成績證明材料、成績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成績單應加蓋司法考試管理部門印章。
2、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考基層法院、檢察院的,應提供縣級以上(含縣級)“引導辦”、“項目辦”出具的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簽署有審查意見并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服務年限和年度考核情況。
(三)委托他人前來辦理的,受委托人須提交考生本人的以上材料,同時提供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本人的加分委托書(考生本人親筆簽名)。
(四)根據選調簡章規(guī)定,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xù)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咨詢電話:
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0851)5892143
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