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考試從2001年至今,大概有三種考試形式:第一種老三段論、第二種對策有效分析、第三種新三段論。
第一種考試形式:老三段論
第一題概括。用150字到200字,或不超過500字概括資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第二題提出對策。也就是要求你針對資料所提出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一般不超過400字左右。第三題申明論述。要求自選角度寫一篇一千字左右的議論文。我們把這些稱為“老三段論”,也是公務員考試最初經(jīng)常使用的形式。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申論考試現(xiàn)在已經(jīng)不用這種形式了,但有的地方考試還會用到這樣的形式。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申論考試現(xiàn)在有一些變化。第二題是提出對策,第三題是申明論述。寫議論文一般是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第二題和第三題可能就會存在重復。其實,如果考生能夠準確把握申論考試的要求,就不會有重復。為什么這么說?因為第二題提出對策主要是針對資料所談的具體問題或者具體現(xiàn)象提出解決辦法,而第三題要求考生在這個問題的基礎上進行拔高,也就是分析給定材料得出材料主要表達的是什么樣的主題,在這個主題上再選一個角度進行論述。
舉一個例子,今年9月份,遼寧省司法系統(tǒng)考試有這么一道題,是關于“大學生非理性消費”的問題,對這樣的材料,第二題是提出對策建議,主要是如何解決大學生非理性消費的問題,但到第三題是要寫一篇議論文的時候考生要想一想,“大學生非理性消費”主要反映了什么樣的主題,這可能和我們當前的熱點有聯(lián)系,比如“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尤其其中的“以艱苦奮斗為榮以榮,以驕奢淫逸為恥”,這樣就進行了拔高,第二題主要是談如何解決大學生的非理性消費,第三題主要是談怎么艱苦奮斗或者“八榮八恥”更高層面的問題,這樣就避免了重復。
但無論怎么樣,第二題和第三題從根本上還是有重復的。所以要變。第二種題型變成了對策有效性分析。
第二種考試形式:對策有效分析
什么叫對策有效性分析呢?第一題還是綜合概括,第二題不再是讓考生提對策,而是命題人就材料中反映的一個比較次要的問題提出幾項對策建議,讓考生作出判斷,判斷哪些正確,哪些不正確,把不正確的挑出來,并說明理由,第三題還是申明論述。這樣的一種變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考生的疑惑。但是對公務員考試來說,第二題考的還是解決問題的能力,還是會和第三題有重復,所以接下來就演變成“新三段論”,這在去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就很明確的表現(xiàn)出來。
第三種考試形式:新三段論
第一題還是概括,第二題主要是問兩段話有什么不同之處,這就與以往不同了,這是在著重考察一種分析能力。也就是說,“新三段論”第二題是進行分析。第三題就是直接讓考生提出建議,而不是以往的自命角度,自寫議論文。去年的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第三題就是“請你談談如何提高政府應對突發(fā)公共事件的能力”,這和以往的要求不一樣了,為什么不一樣呢?這里是直接談對策,因為第二部分已經(jīng)提出問題,所以到第三部分就直接提建議就可以了。
今年廣東省考的第一題是談談垃圾短信泛濫的原因,第二題是談談如何綜合治理垃圾短信。這是考試形式的一種變化?忌趶土曔^程中要注意這種變化,不同的模式有不同答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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