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資料:
13日,湖北首次公示部分省直機關辦公建筑能源審計結果,包括省建設廳、交通廳在內的20 個省直機關辦公樓,每年每平方米的平均耗電量為80度,是普通民宅的3至4倍。按照人均耗電量來看,省商務廳辦公樓最高,每人的年耗電為8833度,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和省殘聯(lián)辦公樓等,每人年耗電量在2000度以內。(6月15日《華西都市報》)
即便有建筑結構與配套實施等因素,行政機關與普通民宅相比,其耗電量要高一些,但不該是湖北所審計出的這種“高法”。拿該省商務廳辦公樓來說,有人月耗電竟高達800多度,這的確是一個讓人憂慮的驚魂數(shù)字。如果機關內部配套設置合理,遏制能源浪費軟硬措施得當,那么,就不會有這么高的用電量。
我國是一個人均資源短缺的發(fā)展中國家。從2000年到2020年,國家規(guī)劃全國GDP增長四倍,而能源消耗就會增長一倍,且最近幾年,能源需求還遠大于規(guī)劃。一方面,我國能源供應壓力加大,另一方面單位GDP的能耗強度大,研究表明,中國每創(chuàng)造一美元的GDP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國的4.3倍,日本的11.5倍。原因大致有:如高能耗、低附加值的產(chǎn)業(yè);發(fā)電、水泥等單位能耗都比先進技術低20%—30%;節(jié)能降耗政策不配套,號召多,落實少,手段軟等。特別是一些公共權力機關,行政成本增幅驚人,而制約力卻一直甘拜下風。
實際上,我國上世紀90年代末就開始施行《節(jié)約能源法》,而去年6月全國人大已審議了該法修訂草案,這是我國借助法律手段來推動節(jié)能目標,但我們對踐行法律的措施卻頗顯疲沓。如何將現(xiàn)有的節(jié)能的法律與實施細則落實,如何徹底疏導公眾與媒體監(jiān)督的淤塞通道,發(fā)動公眾有效而及時地舉報高能耗,讓陽光充分照射到節(jié)能考評工作組的每一方桌上,防止一些人“暗箱運作”,這尤顯急迫。換句話說,只有讓公眾作為節(jié)能的考核者參與到監(jiān)督隊伍中去,才是唯一正確的方法,才會從根本上震懾高能耗、高浪費者。
能耗之所以年年遞增,根源還是公仆未在心中構筑一種能源緊缺的“憂患意識”,未形成一種節(jié)能降耗的長效驅動力,“花公家款心不痛、拍自個錢錐心痛”。今天開空調穿西服正裝被點名,于是穿上短袖;明天沒人來管,便又將空調調至冷風襲人狀態(tài)。所以,當前亟待將公仆節(jié)能作為從政行為準則,從法律上約束其能源浪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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