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肺結核的外科治療 |
第 5 頁:結核病的用藥注意事項 |
第 6 頁:抗結核治療須知 |
治療方案的有效性:醫(yī)生會根據(jù)患者的痰及其他病灶分泌物中結核菌的情況,病變性質、范圍,臨床結核病的類型,結核菌對藥物的敏感性和抗結核藥物的作用機制、強度等因素選擇藥物。
安全性:多數(shù)抗結核藥物均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尤其對肝腎功能的影響,因此醫(yī)生選擇用藥時會了解下列情況:
1、既往病人的健康狀況,如肝、腎疾病史及其功能狀態(tài)等;
2、慎重考慮具有相同毒副反應的藥物的聯(lián)用。
可接受性:藥物副作用小,使用方便,價格低廉,病人易接受。
這些原則是國內外學者在多年治療結核病的過程中不斷總結出的經(jīng)驗,是行之有效的治療措施,是結核病人在結核化療中應采取的方法。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治愈結核病,減少復發(fā)。
如果偏離了這些原則,將會造成結核病的延誤治療、病情惡化、結核菌的耐藥,甚至成為耐多藥結核病或難治性結核病,以至于終身難愈。偏離這些原則的原因主要有病人自身、醫(yī)源性和藥物三方面。
1、有些病人不遵醫(yī)囑用藥,只重視癥狀的有無,有癥狀時服藥,沒有癥狀時自行停藥,造成間斷不規(guī)律用藥。另有一部分病人看說明書或道聽途說抗結核藥物副作用多而不敢用藥,或用用停停,或癥狀稍有好轉后即自行停藥,造成間斷不規(guī)律用藥或療程不足。
2、醫(yī)源性方面主要表現(xiàn)在制定的化療方案不合理,藥物聯(lián)合不恰當,藥物劑量及療程不合適。
3、藥源不足也會產(chǎn)生一定的影響。
定期復查:在結核病的化療過程中,要遵醫(yī)囑定期復查。復查的目的一方面了解病情的變化,如胸部X線變化、痰及其他病灶分泌物中結核菌的檢查等。另一方面因抗結核藥物均具有一定的毒副反應,尤其是對肝、腎功能的影響,需定期檢查肝、腎功能,血常規(guī)、尿常規(guī)等。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可及時予以處理。
總之,化學治療是當前治療結核病的主要手段,科學、合理地應用抗結核藥物是治愈結核病的基礎,如果我們不失時機地把握好這個有力武器,相信大部分結核病會徹底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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