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jié) 配 伍 |
第 2 頁:第二節(jié) 用藥禁忌 |
第 3 頁:第三節(jié) 劑量 |
第三節(jié) 劑量
一、含義
劑量,就是中草藥在臨床上應用時的分量。是指單味藥的成人內(nèi)服一日用量。
二、市制與公制計量單位及換算
明清以來,是以舊制一斤十六兩計算的。它們的簡寫方法如下:
1 斤(500克)=16兩=160錢
通常采用近似值:1兩=30克;1錢=3克;1分=0.3克;1厘=0.03克
現(xiàn)今采用公制:1Kg=1000g
單位中藥的成人日服劑量,除毒、峻藥和某些精制品外,一般干品為3~10g ,部分15~30g。
三、確定劑量的依據(jù)
1、藥物的性質(zhì)性能:包括藥材的質(zhì)量、藥材的質(zhì)地、藥物的氣味、有毒無毒。在使用劇毒藥物的時候,用量宜小,并以少開始,視癥情變化,再考慮逐漸增加;一旦病勢已減,應逐漸減少或立即停服,以防中毒或產(chǎn)生副作用。在使用一般藥物的時候,對質(zhì)地較輕或容易煎出的藥物如花、葉之類,用量不宜過大;質(zhì)重或不易煎出的藥物如礦物、貝殼之類,用量應較大;新鮮的藥物因含有水分,用量可較大些,干燥的應較少些。過于苦寒的藥物,多用會損傷腸胃,故劑量不宜過大,也不宜久服。
2、用藥方法:包括劑型、配伍及使用目的。在一般情況下,同樣的藥物,入湯劑比丸、散劑用量要大一些;在復方應用時比單味藥用量要小一些。某些藥因目的不同,用量不同。如:檳榔行氣消積用6~15 g,驅(qū)絳蟲用60~120g。
3、患者的情況:包括年齡、體質(zhì)、病情以及性別、病程、病勢、生活習慣與職業(yè)等。成人和體質(zhì)較強實的病人,用量可適當大些;兒童及體弱患者,劑量宜酌減。又病情輕者,不宜用重劑;病情較重者,劑量可適當增加。
4、因時、因地制宜
第四節(jié) 煎服法
一、煎藥時特殊處理法 一般藥物可同時入煎,但部分藥物由于性質(zhì)、性能及臨床用途、所需煎煮時間不同,入藥方法也不同。
1、先煎 礦物、貝殼類藥物如石膏、磁石、牡蠣等,因其有效成分不易煎出,應先煎10-15分鐘左右再納入其它藥同煎;毒性大的藥物如川烏、草烏、附子、天南星等,久煎可降低毒性,也宜先煎后再入它藥同煎,以確保用藥安全;治療特殊需要,大黃久煎瀉下力緩,欲減其瀉下力則應先下。
2、后下 有效成分煎煮時容易揮散或破壞而不耐久煎的藥物,如薄荷、大黃、番瀉葉等,入藥宜后下,待它藥煎煮將成時投入,煎沸幾分鐘即可。大黃、番瀉葉等藥物甚至可以直接用開水泡服。
3、包煎 蒲黃、海金沙等藥材質(zhì)地過輕,煎煮時易飄浮在藥液面上,或成糊狀,不便于煎煮及服用;車前子、葶藶子等藥材較細,又含淀粉、粘液質(zhì)較多的藥物,煎煮時容易粘鍋、糊化、焦化;辛夷、旋覆花等藥材有毛,對咽喉有刺激性,這幾類藥入藥時宜用紗布包裹入煎。
4、另煎 人參、西洋參、羚羊角等貴重藥物宜另煎頻頻灌服或再與其它藥同服,以免煎出的有效成分被其它藥渣吸附,造成浪費。
5、烊化 阿膠、鹿角膠等膠類藥,容易粘附于其它藥渣及鍋底,既浪費藥材,又容易熬焦,宜另行烊化,再與其它藥汁兌服。
6、沖服 如芒硝等入水即化的藥及竹瀝等汁液性藥材以及飴糖、蜂蜜,宜用煎好的其它藥液或開水沖服;有些不但價格昂貴,而且成分難溶于水或易被破壞的藥物,以研粉沖服,如:牛黃、羚羊角、琥珀。
7、煎湯代水:灶心土
二、服藥方法
口服給藥的治療效果,除受到劑型等因素的影響外,還與服藥時間、服藥的多少、服藥的冷熱等服藥方法有關。
(一)服藥時間
適時服藥是合理用藥的重要方面,具體服藥時間應根據(jù)胃腸的狀況、病情需要及藥物特性來確定。
空腹服:清晨胃及十二指腸均無食物,此時服藥避免與食物相混合,能迅速進入腸中充分發(fā)揮藥效,故驅(qū)蟲藥、攻峻逐水藥、攻積導滯藥宜空腹服。
飯前服:飯前胃中空虛,藥物可避免與食物混合,能迅速入腸中,充分發(fā)揮藥效。滋補藥宜飯前服。
飯后服:飯后胃中存有較多食物,可減少對胃的刺激,故對胃腸道有刺激的藥物如抗風濕藥宜飯后服;消食藥亦宜飯后及時服用,以利充分發(fā)揮藥效。一般藥物,無論飯前或飯后服,服藥與進食都應間隔1小時左右,以免影響藥物與食物的消化吸收與藥效的發(fā)揮。
睡前服:如安神藥宜在睡前30分鐘至1小時服藥;緩下藥亦宜睡前服用,以便翌日清晨排便;澀精止遺藥也應晚間服一次藥。
定時服:截瘧藥應在瘧疾發(fā)作前兩小時服藥。
不拘時服:急性病則不拘時服。
(二)服藥多少及次數(shù)
一般疾病服藥,多采用每日1劑,每劑分早晚2服或早中晚3服,每服藥液量大約為200~250毫升,病情急重者,可每隔4小時左右服藥1次,晝夜不停,使藥力持續(xù),有利于頓挫病勢。
應用藥力較強的如發(fā)汗藥、瀉下藥時,服藥應適可而止,以得汗、得下為度,不必盡劑,以免汗、下太過,損傷正氣。嘔吐病人服藥宜小量頻服。
(三)服藥冷熱 湯藥多宜溫服。如治寒證用熱藥,宜于熱服。特別是辛溫發(fā)汗解表藥用于外感風寒表實證,不僅藥宜熱服,服藥后還需溫覆取汗。治熱病所用寒藥,如熱在胃腸,患者欲冷飲者可涼服;如熱在其它臟腑,患者不欲冷飲者,寒藥仍以溫服為宜。另外,用從治法時,也有熱藥涼服,或涼藥熱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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