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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抗結核短程療法、長程療法、間歇療法與復治?
在利福平問世前,常規(guī)采用12~18個月療程,稱“標準”化療法即長程療法,因療程過長,許多患者不能完成,療效受到限制。
自利福平問世后,與其他藥物聯(lián)用,發(fā)現(xiàn)6~9個月療法(短程化療法)與標準化療法效果相同,故目前廣泛采用短程化療法,但該方案中要求必須包括2種殺菌藥物,異煙肼及利福平,具有較強殺菌(對A菌群,即生長繁殖旺盛,存在于細胞外,致病力強,傳染性大,易被抗結核藥所殺滅的菌群)及滅菌效果(對B、C菌群,B群為細胞內菌,繁殖緩慢;C群為偶爾繁殖菌,常呈休眠狀態(tài),偶爾發(fā)生短暫的生長繁殖,B、C菌群為頑固菌,常為日后復發(fā)的根源)。
實驗表明,結核菌與藥物接觸數(shù)小時后,生長延緩數(shù)天。因此,有規(guī)律地每周用藥3次(間歇用藥),能達到與每天用藥同樣的效果。在開始化療法的1~3個月內,每天用藥(強化階段),以后每周3次間歇用藥(鞏固階段),其效果與每日用藥基本相同,有利于監(jiān)督用藥,保證完成全程化療法。使用每周3次用藥的間歇療法時,仍應聯(lián)合用藥(三聯(lián)或四聯(lián)),每次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等劑量可適當加大;
但鏈霉素、對氨基水楊酸鈉、乙硫異煙胺等不良反應較多,每次用藥劑量不宜增加。對由于初治化療法方案不合理,不規(guī)則治療或患者未能嚴格遵守方案用藥,結核菌易產生繼發(fā)耐藥性,病變遷延反復,需要再次給予抗結核治療者,為復治。復治病例應選擇聯(lián)用2種以上的敏感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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