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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碩(非法學)聯(lián)考大綱解析之民法學

2010年法碩(非法學)聯(lián)考大綱解析之民法學。

  四、復習建議

  對于民法這么一個理論知識的海洋,掌握一種有效并且切實可行的學習方法是贏得考試的重要手段。

  首先,要將民法當作一個整體來學習。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中發(fā)生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換句話說,民法就是調整我們生活中所發(fā)生事情的法律,把民法所有的知識點串連起來,發(fā)現(xiàn)各項制度之間的相互關系,那么,即使民法的知識點再龐雜,只要按照一定體系去理解,學起來還是會有條不紊,提高效率。在民法學系重要好好把握民事法律關系這個主線,在這個主線的貫穿下把每個知識點深入的把握。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事法律規(guī)范所調整的社會關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規(guī)范所確認和保護的社會關系。民事法律關系主要由三要素構成即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和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根據(jù)這一主線來梳理民法的知識結構和相關重要的知識點就會感到清晰明了!

  其次,在具體的方式上,筆者認為考生在開始的時候一定要牢牢掌握基本概念,比如對于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無權代理、表見代理、無因管理、不當?shù)美⒔ㄖ飬^(qū)分所有權、抵押、質押、留置、代位繼承、轉繼承等等,一定要將其概念爛熟于心。筆者建議考生在復習的時候以《考試分析》為準背誦這些基本術語的含義,一般來說,掌握了其基本的含義也就能從中得出其構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了。比如《民法通則》第九十三條規(guī)定無因管理的概念是“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前兩句其實就是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最后一句規(guī)定的是其法律后果。所以,一定要掌握基本的概念。背誦《考試分析》和相關法條中與基本概念有關的內容。

  在掌握了基本概念的基礎上,要做的是掌握住各個制度的具體規(guī)定,比如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對其一一細分,找到其不同于其他制度的特點所在。要知道,民法所考察的無外乎兩個方面,一是對某一個具體制度本身如其概念、構成要件、法律后果的考查,二是對分析比較兩個不同的制度,考查其兩者不同的構成要件、法律后果,或者對二者進行辨別。毫無疑問,答好這兩方面問題的基礎都是對具體制度的完全把握!

  復習中,建議以《指南》和《考試分析》為中心,兼顧法條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通過《配套練習》,歷年真題進行強化訓練。書讀百遍其義自見,我想這句話對于民法的學習來講尤為適用。另外,想提醒大家,學習沒有捷徑可走,必須下足夠的功夫,學習民法更是如此,該背的知識一定要背,該對比總結的一定要對比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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