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決權的排除制度
1、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表決權的
2、公司對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接受擔保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對該事項不享有表決權,由其他股東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3、上市公司的董事與董事會決議的事項所涉及的企業(yè)存在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無關聯關系的董事過半數出席方能舉行,該決議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無關聯關系的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會議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不足法定人數(即3人),應當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例如,甲上市公司共有董事9人,其中股東乙派出的董事共4人。若甲上市公司與股東乙進行關聯交易,在董事會對該項關聯交易表決時,關聯股東乙派出的4名董事不能參加該事項的表決,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如果其余無關聯關系董事有3人出席會議,可以召開董事會會議,決議需要無關聯關系董事(5人)過半數通過。若無關聯關系的董事只有2人出席會議,不能召開董事會,則提交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審議。
四、股權轉讓與回購制度
股權轉讓分為:正常轉讓和非正常轉讓。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股東之間可以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股東向全體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權,需經其他股東的過半數同意;轉讓股份的股東應就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若不同意轉讓,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股份;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如果兩個以上的股東同時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可以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可以按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其持有的股份。
限制性規(guī)定:
1、《公司法》規(guī)定,發(fā)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在公開發(fā)行股票前已發(fā)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在離職后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三)《證券法》有關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guī)定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及持有5%以上的股東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在買入6個月內又賣出的,或在賣出后6個月又買入的,取得的收益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收回其所得的收益。
2、證券公司由于包銷購入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6個月的限制。
3、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xié)議等其他安排與其他投資者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經發(fā)行股票超過5%的,應在該事項發(fā)生之日起3日內,向證監(jiān)會和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并予以公告,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后其所持有的股票每增加或減少5%,應在2日內報告,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4、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人持有的已經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達到20%時,應在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日內進行報告,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以后所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比例每增或減10%時,應當在2日內報告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5、為股票發(fā)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的承銷期內和期滿后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股票。
6、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委托之日起到文件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7、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股票。
8、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yè)人員、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從業(yè)人員以及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參與證券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職期或法定的期限內,不得直接或化名、借用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贈送的股票,如果已經持有的,應當轉讓。
9、在上市公司的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的12個月內不得轉讓。
(四)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合伙協(xié)議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yè)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如果合伙協(xié)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如果合伙人將合伙企業(yè)的財產對外出質的,必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果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出質行為無效;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
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轉讓;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向合伙企業(yè)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時,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五)合資企業(yè)出資額轉讓
合資企業(yè)出資額的轉讓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合營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時,其他合營各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六)國有產權的轉讓
1、有償轉讓。
2、可以轉讓給境內,也可以轉讓給境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3、國有產權的轉讓應當采用拍賣、招投標、協(xié)議轉讓的方式。
4、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進行。
5、產權轉讓不受行業(yè)、出資、隸屬關系的限制。
6、不同性質的企業(yè),其產權轉讓審批程序不同:國有獨資企業(yè)的產權轉讓由經理辦公會審議;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轉讓由董事會審議;有關安置職工的事項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7、轉讓方應當進行清產核資,并進行全面審計,包括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
8、如果轉讓方、轉讓標的企業(yè)或受讓方有違法行為,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或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的相關審批機構可以要求轉讓方終止產權轉讓,并確認轉讓行為無效。包括:轉讓方、標的方企業(yè)故意隱匿應當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的會計資料,導致審計、評估結果失真,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轉讓方與受讓方惡意串通,低價轉讓國有產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受讓方在產權轉讓的競價、拍賣過程中惡意串通,壓低價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企業(yè)國有產權作為擔保的,轉讓該國有產權時,未經擔保權人同意的。
股權的非正常轉讓包括: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被強制執(zhí)行
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強制轉讓股東股權,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其他股東在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未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退出公司
即異議股權的回購請求權,包括:
1、股東對股東會作出的決議持反對意見,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xù)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公司盈利且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利潤分配條件
(2)公司分立、合并、轉讓主要財產
(3)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章程規(guī)定的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
2、回購請求權的行使程序
依照《公司法》規(guī)定,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作出決議之日起90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購
1、減少注冊資本,并經股東大會決議通過。自收購股份之日起10日內注銷。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并在6個月內轉讓或注
銷。
3、將公司股份獎勵給職工,應經股東大會決議;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能超過公司已經發(fā)行股份總額的5%;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稅后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在1年轉讓給職工。
4、股東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的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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