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
近三年每年單選題3-5題,多選題2-3題,判斷題1-2題,共計10分左右.
◆本章涉及13個稅種的內容,分別是:
其中大綱要求:
1.掌握:各稅種的納稅人、征稅范圍(稅目)、計稅依據(jù)、應納稅額的計算;
2.熟悉:各稅種的稅率、稅收優(yōu)惠;
3.了解:各稅種的概念、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地點、期限。
◆本章重要考點
一、關稅法律制度
(一)納稅人:經營進出口貨物的收、發(fā)貨人。物品的納稅人是個人。
(二)稅率:一般應當按照收發(fā)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三)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1.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一般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海關審定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等。
2.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出口貨物完稅價格=離岸價格+(1+出口稅率)
(四)稅收優(yōu)惠:分為法定性減免稅、政策性減免稅和臨時性減免稅。了解法定減免。
二、房產稅
(一)納稅人與征稅范圍
1.納稅人具體包括產權所有人、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已經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當征收房產稅。
3.征稅范圍:
(1)不包括農村。
(2)不包括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稅的征稅對象。
(二)計稅依據(jù)、稅率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計稅方法 | 計稅依據(jù) | 稅率 |
稅額計算公式 |
從價計征 | 房產余值 | 1.2% |
全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
從租計征 | 房產租金 | 12% |
全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或4%) |
1.關于房產原值: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
、俜惨苑课轂檩d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
、诩{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2.投資聯(lián)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qū)別對待:
、僖苑慨a投資聯(lián)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照“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jù)計繳房產稅。
、谝苑慨a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經營風險的,視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jù)計繳房產稅。
3.融資租賃的房屋——以房產余值計征房產稅,租賃期內的納稅人,由當?shù)囟悇諜C關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三)房產稅的稅收優(yōu)惠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財政部門撥付事業(yè)經費的事業(yè)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2.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3.個人所有非營業(yè)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4.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關注前三項
(四)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區(qū)分之月與之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