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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重難點(4)

  七、個人公益性捐贈支出的扣除

  (一)基本規(guī)定——限額扣除法

  對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公益事業(yè)和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qū)、貧困地區(qū)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二)列舉項目——全額扣除法

  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進行的下列公益救濟性捐贈支出,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準予在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2011年、2010年多選題命題點】:

  1.向紅十字事業(yè)的捐贈;

  2.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

  3.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

  4.向汶川地震災區(qū)的捐贈,允許在當年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三)個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用于對非關聯(lián)的科研機構和高校研究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fā)生的研究開發(fā)經費的資助,可以全額在下月(工資、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計征的所得)或當年(按年計征的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結轉抵扣。

  八、每次收入的確定

  1.勞務報酬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事項連續(xù)取得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發(fā)表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具體又可細分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應視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報刊上連載的,應視為兩次稿酬所得征稅。即連載作為一次,出版作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取得收入的,以連載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發(fā)表時,以預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應合并計算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發(fā)表后,因添加印數(shù)而追加稿酬的,應與以前出版、發(fā)表時取得的稿酬合并計算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3.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一項特許權的一次許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4.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人為一次。

  5.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人為一次。

  6.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為一次。

  九、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應納稅額的一般計算【★2009年計算題命題點】

  表4.8 各稅目應納稅額的計算表

應稅項目

稅率

應納稅額計算

工資、薪金所得【★2010年單選題命題點】

七級超額累進稅率【提示12011年9月1日前為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稅額=(每月收入一3500或48007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提示】2011年9月1日前月扣除2000或4800元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稅額=(全年收入-成本、費用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企事業(yè)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稅額=(全年收入一必要費用)×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shù)

 

 

勞務報酬所得

 

(1)20%比例稅率
(2)對一次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20000元以止有加成征收

(1)每次收入≤4000元
稅額=(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
稅額=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勞務報酬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20000元
稅額=每次收入×(1-20%)×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shù)

 

稿酬所得

 

20%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

(1)每次收入≤4000元
稅額=(每次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4000元
稅額=每次收入×(1-20%)×20%×(1-30%)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20%比例稅率

(1)每次收入≤4000元
稅額=(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
稅額=每次收入×(1-20%)×20%

 

財產租賃所得

 

20%比例稅率(居民住房租賃按10%)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
稅額=[每次(月)收入額-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800元]×20%(或1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
稅額=[每次(月)收入額-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1-20%)×20%(或10%)

財產轉讓所得

20%比例稅率

稅額=(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20%比例稅率

稅額=收入×20%
【提示1】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適用5%的稅率;2008年10月9日后,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提示2】個人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例題2·計算題】中國公民鄭某2011年10月份月工資4000元。計算鄭某2011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案】公民鄭某2011年10月份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000-3500)×3%=15(元)

  【例題3·計算題】某作家寫作一本書出版,取得稿酬40000元。計算其應納個人所得稅。

  【答案】該作家應納個人所得稅=40000×(1-20%)×20%×(1-30%)=4480(元)

  (二)關于“工資、薪金所得”稅額計算的注意事項

  1.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

  納稅義務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發(fā)放時代扣代繳。具體計稅辦法如下:

  (1)先將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shù)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取得全年-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如果在發(fā)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提示】這里“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僅僅是指的一個差額,用大數(shù)減小數(shù)得出來一個差就可以了,一般在這種情況下就是工資低于費用扣除標準,用標準減工資得出“差額”,而不是負值。

  (3)(2012年調整)雇員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個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般應將全部獎金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對于合并算后適用稅率提高的,可采取以月份所屬獎金加當月工資、薪金,減去當月費用扣除標準后的余額為基數(shù)確定適用稅率,然后將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全部獎金,減去當月費用扣除標準后的余額,按適用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對按上述方法計算無應納稅所得額的,免予征稅。

  2.關于支付各種免稅之外的保險金的征稅方法

  企業(yè)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yè)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即該保險落到被保險人的保險賬戶)并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yè)負責代扣代繳。

  3.企業(yè)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宣告破產,企業(yè)職工從該破產企業(yè)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4.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稅問題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shù)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shù)額部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shù)月的工資、薪金收入計繳個人所得稅。

  5.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費、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6.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個人所得稅的征稅方法

  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題4·單選題】中國公民程某2011年1~12月份每月工資5000元,12月份除當月工資以外,還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程某2011年年終獎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

  A.1500

  B.4695

  C.5975

  D.8875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48000÷12=4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105,程某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48000×10%-105=4695(元)。

  (三)個人因購買和處置債權取得所得征

  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財產轉讓所得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guī)定,個人通過招標、競拍或其他方式購置債權以后,通過相關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張債權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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