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7·不定項選擇題】李某2009年5月份收入情況如下:
(1)取得勞務報酬收入22 000元
(2)取得股息收入1 000元;國庫券利息收入200元
(3)取得稿酬收入5 000元
(4)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 000元,并將其中的5 000元通過民政部門捐贈給希望工程基金會。
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下列有關個人所得稅的表述,正確的有( )。
A.支付稿酬的單位應代扣代繳李某的個人所得稅
B.李某取得的稿酬收入的費用扣除額為800元
C.李某的勞務報酬收入應按30%的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D.李某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費用扣除額為800元
『正確答案』A
(2)勞務報酬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為( )。
A.3 520元
B.4 600元
C.6 360元
D.6 600元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所得額=22 000×(1-20%)=17 6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17600×20%=3520元
(3)稿酬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為( )。
A.560元
B.588元
C.800元
D.840元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稿酬所得應納稅所得額=5 000×(1-20%)=4 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4 000×20%×(1-30%)=560元。
(4)李某對希望工程基金會的捐贈,正確的處理為( )。
A.應全額在稅前扣除
B.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2400元
C.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3000
D.超過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部分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特許權使用費應納稅所得額=10000×(1-20%)=8000元;捐贈扣除限額=8000×30%=2400元;由于實際捐贈額超過扣除限額,因此應該按扣除限額扣除,超過部分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李某5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
A.5 300元
B.5 400元
C.6 360元
D.8 760元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應納個人所得稅=22 000×(1-20%)×20%+1 000×20%+5 000×(1-20%)×20%×(1-30%)+[10 000×(1-20%)-2 400]×20%=5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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