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下列關于募集設立方式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序按照時間先后排列順序正確的一項是 【 】
(1)申請設立批準 (2)申請設立登記 (3)建立組織機構 (4)發(fā)起人發(fā)起
(5)制定公司章程 (6)認購股份 (7)召開創(chuàng)立大會 (8)依法公告
A. (4)(5)(1)(6)(7)(3)(2)(8)
B. (1)(4)(2)(6)(3)(5)(7)(8)
C. (7)(4)(1)(5)(3)(6)(2)(8)
D. (2)(1)(4)(7)(6)(5)(3)(8)
【土生阿耿講評】這道題是我的一個創(chuàng)新形式。十六大精神中提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是民族進步的靈魂”(江澤民語),所以,土生阿耿將十六大精神貫徹到經濟法輔導實踐中來,得出了這個著名的第4題。這道題本身不難,只要記住了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答案應該是A。
20、根據(jù)《公司法》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決議必須經 【 】
A. 出席董事的過半數(shù)通過
B. 出席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C. 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通過
D. 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土生阿耿講評】這道題迷惑性比較強,應該選擇C。這是《公司法》的明確規(guī)定。大家再掌握相關知識點時,切記表達主準確。比如是“全體”還是“出席”?是“數(shù)目比例”還是“代表股權比例”?是“三分之二”還是“一半”、“二分之一”?·····
21、根據(jù)《合同法》,下列屬于要約邀請的有 【 】
A. 寄送的價目表
B. 拍賣公告
C. 招標公告
D. 招股說明書
【土生阿耿講評】本題考查合同訂立的方式。要約、承諾是合同訂立的方式,每年必定以各種方式來考查!今年仍然不例外。本題我主要從邀約邀請的實踐表現(xiàn)形式角度命制的。這在《合同法》條文中很明確的規(guī)定了,答案那就是:ABCD。需要指出,本題如果再加上一個“商業(yè)廣告”,那么,它是不是屬于“要約邀請”呢?——當然不能一概而論。因為商業(yè)廣告只要它符合要約的條件,那就應該屬于“要約”,否則才屬于“要約邀請”(要約引誘)。
關于要約和承諾(包括要約引誘、新要約等)的一些列知識,比如概念、生效、條件、撤回、撤銷、不可撤銷的情況、合同成立標志等等,希望各位能夠掌握。
22、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下列屬于無效合同的有 【 】
A.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
B.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C. 違反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
D. 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土生阿耿講評】本題考查的是無效合同的情形。根據(jù)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無效合同共有5種情形。但考生務必要準確把握5種情形的真實含義。現(xiàn)看A,這是出錯的集中點,好多網(wǎng)友選擇了這一答案。其實不能選擇。因為欺詐、脅迫的要分情況,如果侵害了國家利益,那么屬于無效合同,如果不是損害了國家利益,那么就是屬于可撤銷合同。B屬于無效合同。C有個別網(wǎng)友沒選,我想主要原因可能感覺印象種書上說的是“違反法律強制規(guī)定”,這里卻是“違反行政法規(guī)強制規(guī)定”,怎么能選擇呢?其實,合同原文說的是“違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只要違反一個法律淵源的強制性規(guī)定,就屬于無效合同。至于D,應該屬于可撤銷合同的情形之一。所以本題答案為BC。
順便指出,《合同法律制度》之一章有5個著名的“5種情形”。分別是:
(1)無效合同的5種情形;
(2)可撤銷合同的5種情形(欺詐、脅迫、顯失公平、重大誤解、乘人之危);
(3)法定解除合同的5種情形;
(4)違約責任的5種形式;
(5)擔保的5種形式。
23、按照不同的標準,合同有不同的分類。下列屬于實踐合同的是: 【 】
A. 質押合同
B. 定金合同
C. 買賣合同
D. 贈與合同
【土生阿耿講評】本題考查的是合同的分類。教材上講了6種合同的分類。本題考查的是第二種,關于實踐合同和諾成合同的分類。實踐合同和諾成合同的一個不同點就是兩者合同成立的時間不同:后者只要“要約—承諾”即可成立合同,換句話說,只要對方“答應”合同就成立,成立不以交付實物位要件,交付只是合同的履行;但再前者除了當事人之間的“要約—承諾”以外,還必須有交付行為,換句話說,“答應”了還不足以成立合同,必須交付以后才成立合同。在這個意義上,實踐合同在合同法理論上又叫“要物合同”,而諾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很明顯,題目中的AB屬于實踐合同,即僅僅答應質押、答應定金不足以成立質押合同和定金合同,還必須要交付質物、交付定金后合同才能成立。需要指出,D贈與合同在1999年新《合同法》頒布以前屬于實踐合同,但新合同法修改為諾成合同。原因是什么呢?就是以前很多人尤其是一些贊助商答應要贊助多少多少錢,但后來不兌現(xiàn),受贈人起訴到法院也沒辦法,因為贈與合同是實踐合同,必須交付贈與物(贊助款項)后合同才成立,現(xiàn)在贊助款項還沒交付,贈與合同也就沒成立,所以受贈人利益屢次遭到損害,于是新合同法把贈與合同修改為諾成合同,只要答應給別人什么東西,合同就成立,你到時不給人家,這就是違約,應該承擔違約責任(當然也有例外,這里不多說了)。所以,D現(xiàn)在來說時諾成合同。至于C是最典型的諾成合同了。因此,本題答案是AB。你選對了嗎?
順便補充,關于合同的分類問題,一共有六種:
(1)有名合同、無名合同(去年考試多選題——合同法的調整范圍)
(2)諾成合同、實踐合同
(3)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4)雙務合同、單務合同
(5)有償合同、無償合同
(6)主合同、從合同
希望各位將這六種分類記牢。
24、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下列屬于締約過錯責任承擔情形的有:【 】
A. 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B. 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
C. 故意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虛假信息
D. 訂立合同使用對方的商業(yè)秘密
【土生阿耿講評】本題考查締約過錯責任的情形,只要記住了教材上講述的(也是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的)三種情形,本題就可以作出正確的選擇了。答案應該是ABC。其中,BC是分解開來的兩種情況,《合同法》原文是“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關鍵是D,為什么不選呢?很多網(wǎng)友錯就錯在這個選擇項上。《合同法》規(guī)定的締約過錯責任的第三種情形是“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教材上也講過關于商業(yè)秘密的情況,但對于商業(yè)秘密,必須是泄漏或者不正當使用,如果是通過正當途徑簽約使用,當然是允許的,也就構不成締約過錯責任了。所以,本題答案是:ABC。
需要指出,《合同法律制度》這一章規(guī)定了好多情形的知識點,大家不妨總結一下綜合復習。比如:
(1)締約過錯責任的3情形
(2)無效合同的5種情形
(3)可撤銷合同的5種情形
(4)效力待定合同的3種情形
(5)合同履行的6個規(guī)則情形
(6)合同履行種的3種抗辯權(尤其是不安抗辯權的4種情形)
(7)合同保全的3種措施
(8)合同的5種擔保方式(尤其是抵押財產的范圍、留置的適用合同情形)
(9)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7種情形(尤其是法定解除的5種情形)
(10)違約責任的5種情形
25、下列關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說法,正確的有: 【 】
A.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都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追認才有效
B.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有效,法定代理人在相對人催告
后未作追認的,視為默示追認
C.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
該代理行為有效
D. 行為人代理權終止以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
內予以追認,被追認前,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土生阿耿講評】本題考查效力待定合同的有關法律規(guī)則。答案是:C。不能選擇A的原因是并非所有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都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追認才有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自己可以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不能選擇B的原因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有效,法定代理人在相對人催告后未作追認的,視為拒絕追認而不是默示追認。不能選擇D的原因是行為人代理權終止以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追認前,只有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而不是所有的相對人。
26、甲公司與乙公司2002年12月在北京訂立一買賣合同,約定2003年5月在上海履行。合同對價款約定不明確,事后沒有達成補充協(xié)議,也沒有交易習慣可參考。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該合同履行的價款規(guī)則應該按照: 【 】
A. 2002年12月北京的市場價格
B. 2002年12月上海的市場價格
C. 2003年5月北京的市場價格
D. 2003年5月上海的市場價格
【土生阿耿講評】本題考查合同履行的法律規(guī)則中的價格規(guī)則。約定不明確時,可以補充,不能補充按照習慣,習慣也沒有,那就按照法律規(guī)則,即“訂立合同時履行地地市場價格”,所以,本題答案是:B。
27、下列關于不安抗辯權的說法,不符合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的是: 【 】
A.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順序的同一雙務合同
B.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如果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債務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終止履行合同
C. 在訴訟或者仲裁中,主張不安抗辯權一方應負舉證義務
D.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無需征得對方得同意
【土生阿耿講評】本題考查的是合同履行中的同時履行抗辯權。應該選擇B。這個選項錯誤的原因是“中止”而不是“終止”,前者的意思是“中間停止”,就是“暫!;后者的意思是“終點停止”,就是“結束”。兩者不一樣。其余的選項都是正確的。
需要指出,關于抗辯權,考生要注意掌握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和后履行抗辯權的定義、條件、情形和相關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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