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學習的類型
研究學習的類型是很有必要的,它有利于認識不同類型的學習的特點及其規(guī)律性,便于自覺地指導學生的學習,提高學習的效果。許多心理學家從不同角度、不同的目的或需要出發(fā),以不同的標準對學習進行分類,提出了各種學習類型理論。
(一)我國潘菽對學習類型的分析
潘菽教授主編的《教育心理學》是根據學習的不同內容和結果,把學習劃分為四種類型:
1.知識的學習。其中包括學習知識時的感知和理解等。
2.技能和熟練動作的學習。
3.智能的學習。
4.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的學習。
(二)美國布魯姆(B.S.Bloom)對學習類型的分析①
教育的目標是根據社會需要確定的。我們在確定教育目標時,不僅要考慮社會的需要,也要考慮人的全面發(fā)展和充分發(fā)揮每個人的潛力的需要。教育的目標實際上就是學習的結果。布魯姆根據學習的結果,把教育目標分為三類:認知的、情感的和精神運動的。這三類目標的每一類又排成由低到高的若干層級。如認知目標分成六級:
第一級為知識:對知識的簡單回憶(主要指記憶)。
第二級為了解:理解的最低階段。
第三級為應用:在特殊情況下使用概念、原理或原則。
第四級為分析:區(qū)別和了解事物的內部聯系。
第五級為綜合:把一些思想重新綜合為一種新的完整的思想,產生新的結構。
第六級為評價:根據內部證據或外部的標準作出判斷。
(三)美國加涅(R.M Gagne)對學習類型的分析
加涅根據產生學習的情境,由簡到繁、由低到高,把學習分成八類,順次排列成一個層級。低級學習向高級學習發(fā)展,高級學習要以低級學習為基礎。這八類學習是:
第一類,信號學習:經典條件反射,包括不隨意反應。
第二類,刺激反應學習:操作條件反射。
第三類,連鎖學習:一系列刺激反應動作的聯合。
第四類,語言的聯合:與第三類學習一樣,只不過它是語言單位的連接。
第五類,多樣辨別學習:認出多種刺激的異同之處。
第六類,概念學習:在對刺激進行分類時,對事物抽象特征的反應。
第七類,原理學習:概念的聯合。
第八類,解決問題:在各種條件下使用原理達到最終目的。
(四)美國奧蘇伯爾(D.P.Ausubel)對學習類型的分析奧蘇伯爾根據學生進行學習的方式,把學生的學習分為接受學習和發(fā)現學習;根據學習的內容,把學習分為機械學習與有意義的學習。
接受學習,即學習者把以現成的定論的形式呈現給自己的學習材料,與其已形成的認識結構聯系起來,以實現對這種學習材料的掌握的學習方式。發(fā)現學習,是在教師不加講述的情況下,學生依靠自己的力量去獲得新知識,尋求解決問題方法的一種學習方式。發(fā)現學習依靠學習者的獨立發(fā)現。
機械學習,即不加理解,反復背誦的學習,亦即對學習材料只進行機械識記。有意義的學習需具兩個條件:學生要具有意義學習的心向,即把新知識與認知結構中原有的適當觀念關聯起來的意向;學習材料對學習具有潛在意義,即學習材料具有邏輯意義,并可以和學生認知結構中的有關觀念聯系。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否則會導致機械學習。
接受←→發(fā)現,機械←→有意義,這是劃分學習的兩個維度。這兩個維度之間不是互不依賴和彼此獨立的。接受學習可以是機械的,也可以是有意義的;同樣,發(fā)現學習,可以是機械的,也可以是有意義的。在這兩個維度之間可以有許多過渡形式。
奧蘇伯爾的學習分類,是一種有創(chuàng)見的分類。這種分類指明了意義學習與機械學習、接受學習與發(fā)現學習的劃分與區(qū)別,揭示了學生的學習是以有意義接受學習為主的規(guī)律。對發(fā)展學生智能,培養(yǎng)創(chuàng)造力,實現“為遷移而教”的目標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指導作用。
(五)前蘇聯彼得羅夫斯基(Пегровский,A.B.)對學習類型的分析
彼得羅夫斯基主編的《年齡與教育心理學》(1972年)把學習分為反射學習與認知學習,認知學習又分為感性學習與理性學習。理性學習又可分為概念學習、思維學習與技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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