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招考政策
(一)年齡
1.本次報考人員年齡規(guī)定
報考專科的退役士兵在25周歲以下(1985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在26周歲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間出生);報考其他職位的人員在32周歲以下(1978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間出生)。
2.怎樣理解年齡規(guī)定的“25周歲以下”
截至2011年8月17日,不超過26周歲生日(以身份證上標明的出生月日為準)都屬于“25周歲以下”。其他年齡規(guī)定同理推計。
(二)學歷
本次招考學歷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為準。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學歷文憑主要有三種,即: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歷)、成人高等教育畢業(yè)(結業(yè))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結業(yè))證書。從1993年起,國家開始統(tǒng)一印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從2001年開始,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管理實行電子注冊制度,并委托全國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負責學歷電子注冊,2001年以后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心注冊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www.chsi.com.cn)上查詢,在該網(wǎng)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凡無學歷電子注冊或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書格式不符的其他證書等均不屬于國民教育序列畢業(yè)證書。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資格審查單位審核。
(三)專業(yè)
除報考不限專業(yè)的職位外,報考人員可將自己所學專業(yè)與擬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要求的專業(yè)類別或具體專業(yè)作比較,判斷是否在條件范圍。報考人員可對照《陜西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yè)設置參考目錄》中設置的專業(yè)類別及其包含的具體專業(yè),再選擇自己所符合專業(yè)條件的職位。若所學專業(yè)(含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陜西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yè)設置參考目錄》,則可選擇與專業(yè)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并與報考職位表后所附資格審查單位聯(lián)系電話進行咨詢確認。
(四)關于外語四、六級判定
部分招錄職位要求外語四、六級合格或有證書。按國家外語四、六級考試改革的有關精神,四、六級考試改革后總成績425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務員招錄時算為合格。
(五)身份證明
報考人員在考試錄用過程中表明身份的法定證件為身份證或在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忌仨殰蚀_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碼,考試時攜帶的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登記的身份證號碼一致。
(六)生源地、兵源地
生源地是報考人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
兵源地是報考人員入伍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
(七)回避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到農(nóng)村與社區(qū)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農(nóng)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應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或相關證明)和考核合格的證明。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如果不報考特設職位,在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情況下,也可選擇報考符合本次招考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九)筆試類別和科目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jù)國家統(tǒng)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基層政法招錄特點按層次確定,退役士兵報考專科培養(yǎng)層次職位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考試;報考?、本科以及二學位培養(yǎng)層次職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yè)綜合I(刑法學、民法學)、專業(yè)綜合II(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荚嚪秶浴犊荚嚧缶V》為準!犊荚嚧缶V》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
(十)筆試查分
本次考試評卷客觀題為機器評卷,主觀題為網(wǎng)絡評卷。根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客觀題機器評卷和主觀題網(wǎng)絡評卷的科目除零分、缺考和違紀等特殊情況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本次考試依此規(guī)定。
(十一)報名登記表
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需要提交報名登記表。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后,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將開通陜西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xrsks.cn)報名系統(tǒng)的網(wǎng)絡打印程序,考生憑報名信息自行打印報名登記表。
(十二)辦理減免考試費用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需要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8月23日18:00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級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電話:029-87447652)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也可就近到報考職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出費用減免申請,經(jīng)審核后匯總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
(十三)人民警察職位
本次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定向培養(yǎng)的人民警察職位包括公安、司法監(jiān)獄系統(tǒng)的職位。
(十四)報考人民警察職位人員的體能測評
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時要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全省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的通知》(陜?nèi)松绨l(fā)【2011】74號中所附《陜西省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十五)體檢標準
體檢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進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除此之外,其他體檢項目,考生對體檢不合格的結論如有疑義,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7日內(nèi),可向體檢組織單位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組織單位應當安排復檢。必要時,省、設區(qū)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根據(jù)中央政法委等12個部門印發(fā)《2011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規(guī)定的程序和入學等后續(xù)安排,本次定向培養(yǎng)招考的體檢工作,不再受理考生的暫緩體檢申請。
(十六)關于組織實施
對考生的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工作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政治部歸口負責實施。筆試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和省公務員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組織實施。
(十七)關于無正當理由放棄資格
為了維護公務員考試錄用秩序,確保錄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使每一職位都能夠錄用到相對合適的人選,對在面試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后無正當理由放棄資格的人員,三年內(nèi)不得報考陜西省公務員。
(十八)退役士兵報考有關政策
我省今年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定向培養(yǎng)計劃中,有90個?茖哟闻囵B(yǎng)計劃專門用于招錄高中(含中專)及相當學歷的退役士兵。
對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同等條件下,報名和錄用時優(yōu)先考慮。
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基層政法招錄定向培養(yǎng)職位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二、重要時間安排提示
(十九)報名繳費確認時間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18日0:00至2011年8月21日18:00。報名請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sxrsks.cn
2.網(wǎng)上資格審查時間:2011年8月18日8:00至2011年8月23日18:00。
3.8月18日8:00至8月21日18:00期間,資格未審查或?qū)彶槲赐ㄟ^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8月21日18:00后關閉報名系統(tǒng),報考人員不能再注冊報名。截至8月23日18:00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職位。
4.報名繳費確認截止時間為8月23日24時。報考人員查詢資格審查通過后,即可進行報名繳費確認。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5.不足開考比例職位人員的改報時間:2011年8月25日上午9:00至8月25日16:00。2011年8月25日上午9:00在省政府門戶網(wǎng)和省公務員局網(wǎng)上公告。已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確認的考生,因原報考不足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職位時,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但不得改報已被取消的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 。
按規(guī)定縮減招考計劃的職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報。
6.為指導報考人員合理報名,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將于8月19日和8月20日兩次在省政府門戶網(wǎng)、省公務員局網(wǎng)公布各職位的報名情況。
(二十)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時間
報名并繳費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在9月14日至9月16日24時從陜西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十一)筆試科目和時間安排
1.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安排為2011年9月17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2、教育考試科目時間安排為2011年9月18日
上午9:00-12:00文化綜合;民法學;專業(yè)綜合Ⅰ
下午14:00-17:00專業(yè)綜合Ⅱ
(二十二)其它時間節(jié)點
2011年11月底前,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
2011年12月底前,審批、復試、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2012年2月底前,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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