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2009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入學須知
為了使新生順利來校學習,現(xiàn)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報到時間
報到時間:2009年11月4日上午12點前,請按時報到,報到后當天下午安排入學教育。
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過傳真向招生就業(yè)辦公室請假,請假時間不能超過一周。逾期一周不報到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報到地點
報到地點:海口市瓊山區(qū)新大洲大道280號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招生就業(yè)辦公室。
三、報到時需攜帶以下證件和物品
(一) 錄取通知書。
(二) 準考證或身份證。
(三) 戶口遷移證。新生要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的學生,憑《新生錄取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有關注意事項
1、《戶口遷移證》上的姓名必須與新生《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相一致,否則無法落戶。
2、《戶口遷移證》須由遷出地派出所填寫身份證號碼,無身份證號碼的一律不予遷入,并提供本人血型、身高,《戶口遷移證》的右下角必須加蓋遷出地派出所的印章。
3、戶口遷往地址請寫明:海口市瓊山區(qū)新大洲大道280號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
四、新生檔案、黨團組織關系轉(zhuǎn)移
1、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本人畢業(yè)學;驒n案管理單位提取個人檔案,檔案提供單位負責用專用檔案袋密封并加蓋封章。由本人自帶交所在系,由所在系統(tǒng)一交到學生處。
2、黨員必須攜帶組織關系介紹信,黨組織關系須由縣級以上黨組織轉(zhuǎn)到中共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委員會(黨員組織檔案材料用掛號郵寄“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組織人事處”收,郵編571100,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qū)新大洲大道280號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組織關系介紹信請自帶,入學后請到組織人事處辦理相關手續(xù)。
3、團組織關系須經(jīng)原所在單位團委轉(zhuǎn)出。
五、照片
本人最近半身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張(同一底片)。
六、繳納費用
(一)學費:免交。
(二)住宿費:1200元/學年(四人間),800元/學年(六人間)。
(三)代收教材資料費:400元/學年(多退少補,每學年結算一次)。
(四)代收體檢費:40元/人。
(五)學院實行警務化管理,統(tǒng)一著裝,著裝費用自理,服裝費585元/人,統(tǒng)一量身制作。自帶軍用被裝。
七、繳費方式
為方便新生繳費,我校繳費可持銀行卡通過POS機繳費。請新生在當?shù)刂袊ど蹄y行辦理銀行卡(其他銀行的也可以,但是必須是有銀聯(lián)標志的銀行卡)。存足繳費金,記清密碼。
八、注意事項
(一)新生來校途中要特別注意安全,保管好隨身攜帶的現(xiàn)金、證件等物品,防止被盜、被騙或遺失。
(二)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購買飛機、火車票可享受優(yōu)惠。
(三)學院對學生實行警務化管理。新生所用箱包尺寸不要超過 0.8×0.4×0.4米(長×寬×高),否則難以放置。
九、聯(lián)系電話
為方便新生報到入學,學校相關部門聯(lián)系電話
招生就業(yè)辦 0898-65858266、65858299、65856488
0898-65853799(傳真)
學 生 處 0898-65875574
教 務 處 0898-65859825
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招生就業(yè)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
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