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 筆試時間:2010年11月6日。筆試各科成績于2010年12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忌鐚Ρ救顺煽冇幸闪x的,可于2010年12月15日—12月19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2010年12月23日公布。
3.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涼山州委組織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0年12月31日前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不加試專業(yè)科目的職位,筆試折合總成績=《申論》成績×35% +《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5%+筆試加分
4.筆試加分政策
(1)在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人員,報考我州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關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guī)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的規(guī)定,對報考我州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0年11月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規(guī)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招考單位(報考州級單位的考生送相關州級招錄單位,報考縣級黨群部門的送報考職位所在縣市委組織部,報考縣級政府部門和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送報考職位所在縣市人事勞動局)。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二)面試:2010年12月31日前,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加試專業(yè)科目的,含專業(yè)科目的折合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
考生在接到通知后,應攜帶《2010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已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大中專畢業(yè)生參加本次招考,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面試于2011年1月15日—17日。面試具體事項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五、體檢及考察
面試后,根據錄用職位及名額(含事先確定拉通排序的職位和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并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考察。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錄用體檢、考察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同級機關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錄用考察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所有職位的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各職位錄用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在進入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
各招錄機關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yè)、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省內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三年內取消準予其再報考公務員的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錄機關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二年。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中 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關于2010年市(州)公開考錄公務員方案的批復》執(zhí)行,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
本公告由涼山州委組織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34-3865582 0834-2161794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34-2194699
涼山州紀委、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電話:0834-3865852
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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