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收單位及名額
共招收265名。
1、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126名:樂山市審計局2名,樂山市水務局1名,樂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1名;市中區(qū)鄉(xiāng)鎮(zhèn)22名,五通橋區(qū)鄉(xiāng)鎮(zhèn)1名,峨眉山市鄉(xiāng)鎮(zhèn)16名,犍為縣鄉(xiāng)鎮(zhèn)12名,夾江縣鄉(xiāng)鎮(zhèn)12名,井研縣鄉(xiāng)鎮(zhèn)24名,沐川縣鄉(xiāng)鎮(zhèn)19名,峨邊彝族自治縣鄉(xiāng)鎮(zhèn)10名,馬邊彝族自治縣鄉(xiāng)鎮(zhèn)6名。
2、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14名:樂山市森林公安局峨眉山景區(qū)派出所1名(男性),樂山市金口河區(qū)森林公安分局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沐川縣森林公安局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峨邊彝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3名(男性),馬邊彝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3名(男性)。
3、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64名:市中區(qū)基層司法所5名,五通橋區(qū)基層司法所6名,沙灣區(qū)基層司法所2名,金口河區(qū)基層司法所7名,峨眉山市基層司法所8名,犍為縣基層司法所5名,夾江縣基層司法所16名,井研縣基層司法所3名,沐川縣基層司法所3名,峨邊彝族自治縣基層司法所4名,馬邊彝族自治縣基層司法所5名。
4、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1名:樂山市環(huán)境監(jiān)察執(zhí)法支隊5名,樂山市國土資源監(jiān)察執(zhí)法支隊2名;五通橋區(qū)行政執(zhí)法隊伍7名,沙灣區(qū)環(huán)境監(jiān)察執(zhí)法大隊1名,金口河區(qū)行政執(zhí)法隊伍2名,峨眉山市行政執(zhí)法隊伍11名,犍為縣行政執(zhí)法隊伍18名,夾江縣行政執(zhí)法隊伍6名,峨邊彝族自治縣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執(zhí)法大隊1名,馬邊彝族自治縣行政執(zhí)法隊伍8名。
三、排序方式
本次招考的職位以縣(市、區(qū))為單位,對條件相同的職位拉通排序。凡拉通排序的職位,在錄用公示合格后按總成績排名次序和錄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工作單位。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0年10月4日-10月11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 www.scpta.gov.cn)。市級部門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縣(市、區(qū))和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huán)節(jié)。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 "公招簡章"和職位情況表等,了解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0年樂山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報考者的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的第2個工作日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請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2010年樂山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3.資格初審。市級招考單位、各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原則上從10月8日起提出審查意見。全部報考者的資格審查于10月13日結束。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忌ㄟ^了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二)網上繳費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0年10月8日—10月14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調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于10月21日前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fā)〔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項的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項和第4項的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3項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于網絡繳費截止前的工作日內到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指導服務中心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網上繳費(含減免確認成功的),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0年11月1日—11月5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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