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及查詢審查結果
時間: 2月26日8時30分至3月8日16時30分
考生報名后,可通過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對資格審查存在爭議的考生,可以按照管理權限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申請對報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復核。復核裁決結果于第二個工作日通過網絡進行查詢。
報考2010年選調生職位的考生查詢審查結果的截止時間為3月10日16時30分。
(三)繳費確認
時間:2月26日8時30分至3月10日16時30分
考生憑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通過網上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即為報名確認工作結束。
(四)打印準考證
時間:3月20日8時30分至3月27日16時30分
已被確認的考生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1.有關報考政策、技術方面的問題可查詢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
2.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報名和繳費,僅報名未經繳費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
3.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5.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6.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職位和特殊職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試(含身高檢測)或特殊職位專業(yè)考試。
7.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報名考生應為本縣(市、區(qū))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滿兩年或任村黨組織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滿三年的優(yōu)秀村干部,通過本人自薦、群眾舉薦經鄉(xiāng)鎮(zhèn)黨委推薦方式進行報名。
8.對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5倍的職位,按1:3的比例核減招考計劃。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不組織考試,取消該職位的招考計劃,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報名期間每隔半小時公布一次各招考職位的報名人數,取消未達到報考比例數招考職位的最后截止時間為3月7日14時30分?忌3月7日14時30分前,隨時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本人報考的職位是否達到1:3的比例。已報名但未達到1:3比例的考生可在3月8日8時30分至16時30分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改報其他職位。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責任自負。
9.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攜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省或市州考試機構審核同意后,可免繳筆試費用。
10.經國家或我省統(tǒng)一選派、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符合加分政策和享受優(yōu)惠政策(如:“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志愿者、服務人員,于3月10日前攜帶本人服務合同原件、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證,按管理權限到市州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其中,報考省直和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按照管理權限到省委組織部或省公務員局;報考市州以下機關的,按管理權限到所在市州黨委組織部或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符合加分政策或優(yōu)先錄用條件的考生,需填報《符合加分或優(yōu)先錄用條件考生登記表》并提供相關材料原件,經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在考生筆試成績上加相應分數;公示有反映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資格,按公務員考試錄用相關規(guī)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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