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級機關2010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報考指南
(對考生版)
第一部分報考政策
1、哪些人可以報考本次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9日至1992年1月19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擬任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
2、本次考試的招考對象?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的人員。
(2)按照我市有關規(guī)定,聘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且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仍在崗的2010年合同期滿的高校畢業(yè)生(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其中,被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人員,須履行完3年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
(3)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yè)技術院校的北京生源2010年應屆畢業(yè)生。
(4)北京地區(qū)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0年應屆畢業(yè)生。
3、什么叫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按照我市有關規(guī)定,聘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被聘用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4、哪些人不能報考公務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5、如何查詢報考職位?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北京市各級機關2010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閱《招考簡章》:
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bjp.gov.cn)
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
《招考簡章》中專門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的職位只限2010年合同期滿且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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