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各級機關2009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的需要,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事局將組織實施各級機關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考試人員范圍
所學專業(yè)與招考職位要求基本匹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列入參加考試人員范圍:
(一)北京地區(qū)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yè)技術院校的北京生源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
(二)按照我市有關規(guī)定,聘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且截止公務員考試報名時仍在崗的200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其中,被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人員,須履行完3年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2年12月3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擬任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需要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的職位。
三、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北京市各級機關2009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閱《招考簡章》:
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www.bjp.gov.cn)
北京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bjpta.gov.cn)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市級招錄機關、區(qū)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市級招錄機關、區(qū)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考生可登陸上述網站查詢相關考試政策、考試問答和相關考試信息。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所有報考人員均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bjpta.gov.cn)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08年12月23日8:00至2008年12月29日24:00期間登陸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提交報考申請。每人限報一個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08年12月23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登陸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3、報名確認。經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者,在報名時提示的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并在報名時提示的規(guī)定時間內從該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或未按規(guī)定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考試安排
(一)公共科目筆試
1、考試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09年2月21日(周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3、分數(shù)線確定及查詢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研究確定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可于2009年4月上旬登陸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4、發(fā)放成績單
對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將于4月中上旬發(fā)放《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單》,作為考生參加各單位面試及調劑的憑證。
對于聘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且截止公務員考試報名時仍在崗的2009年任期屆滿大學生“村官”,如在校期間或聘任期間已取得《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經資格審查合格,可憑當時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規(guī)定面試比例,單獨排序確定面試人選,以當時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本次面試成績按規(guī)定比例合成總分。報考同一職位的大學生“村官”與其他參加面試人員按總分由高到低擇優(yōu)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二)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
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將根據(jù)《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并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網統(tǒng)一公布。
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名單、調劑職位聯(lián)系方式,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網統(tǒng)一公布。調劑的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工作由相關招錄機關負責。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且符合擬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的報考者,方可參加調劑。調劑的人選,按照調劑報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調劑的報名辦法等具體事宜,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可以登陸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網查詢。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共占50%。公安等特殊職位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另行確定。
五、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市級招錄機關、區(qū)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情況將在市級招錄機關、區(qū)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天。
特別提示:
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事局不指定本次考試的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
北京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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