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tǒng)一招考的意見》(人發(fā)[2000]58號),以及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公務員局《關于2012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2]6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林業(yè)局、山東省公務員局《關于2012年統(tǒng)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2]8號)精神,2012年我市各級公安機關(森林公安機關)將繼續(xù)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公務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考錄范圍和報考條件
(一)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飘厴I(yè)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飘厴I(yè)生);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3月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3月1日以前出生),25周歲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四)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yī)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七)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面向社會招考人員和從基層工作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查詢時間:2012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報名網(wǎng)址:www.wfrsks.com,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yè)技能鑒定)信息網(wǎng)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wǎng)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shù)碼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jīng)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單位初審。用人部門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jié)假日)查看本單位的網(wǎng)上報名情況,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wǎng)上公布初審結果。
(3)網(wǎng)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wǎng)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2年3月2日9:00-3月7日16:00登陸濰坊市人事考試(職業(yè)技能鑒定)信息網(wǎng)(www.wfrsks.com)進行網(wǎng)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wǎng)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其資格。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2年3月19日9:00-3月23日16:00登陸該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對報考公安專業(yè)職位的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jīng)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根據(jù)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nóng)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wǎng)上繳費,報考人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現(xiàn)場確認和減免手續(xù)。提供的證明材料見《山東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二)資格審查和目測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證、戶口簿,其中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經(jīng)用人部門同意,也可在體能素質測評前提供)。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并對報考人員進行目測。經(jīng)審查和目測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和目測的,視為棄權。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xiàn)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其他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調生職位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chuàng)新意識強,干事創(chuàng)業(yè),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含)以前選調到基層,現(xiàn)在縣(市、區(qū))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jīng)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其中,參與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務得到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jīng)歷,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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