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疆兵團公開招錄公安和監(jiān)獄人民警察簡章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加強兵團公安和監(jiān)獄人民警察隊伍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兵團人事局決定面向全疆公開招錄公安和監(jiān)獄人民警察663名,其中,公安人民警察548名,監(jiān)獄人民警察115名。
一、招考原則、對象、條件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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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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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生源的高校畢業(yè)生;
2、新疆普通院校內(nèi)地生源畢業(yè)生;
3、在疆的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
4、在疆工作滿二年以上的內(nèi)地高校畢業(yè)生;
5、其它符合招錄條件的人員。
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2、近三年來在公務員招考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3、未滿三年最低服務年限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務員。
(三)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誠實守信,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規(guī)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規(guī)定要求;其中,男性身高1.7米以上,體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1.6米以上,體重不低于45千克;
6、符合《職位表》中關于學歷、專業(yè)、年齡的要求。此次招錄要求的學歷是經(jīng)國家、省、市、自治區(qū)、兵團教育行政部門以及自治區(qū)和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驗印認可的學歷,應屆畢業(yè)生需在2008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年齡要求以28周歲以下為例,是指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以此類推。
二、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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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工作采取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可先在網(wǎng)上報名,然后,再按要求到報名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即資格審查及繳費,最后,可自行在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完成報名工作。不具備上網(wǎng)條件的報考者,可直接到報名地點完成上述報名工作。詳細步驟
1、網(wǎng)上報名
符合職位條件自愿報名的人員,可通過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www.btpta.gov.cn),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打印《2008年度兵團公開招考錄用公務員考試報名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申請表》,此表含二維信息條碼)。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職位!秷竺暾埍怼分幸顚懺攲嵉耐ㄐ诺刂泛捅憬菘煽康穆(lián)系電話。
網(wǎng)上報名時間:
2008年5月1日10時—5月11日18時(北京時間)。
2、現(xiàn)場確認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yè)證書原件、打印的《報名申請表》,選擇方便的報名地點進行確認,即資格審查和繳納筆試費用。無身份證者,需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照片的證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另持相關證明。通過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如果未按時到報名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網(wǎng)上申報無效,視為未報考。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08年5月7日—5月11日(每天北京時間10:00—18:00時)。
3、筆試考試費
按自治區(qū)物價局有關規(guī)定: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考試費每人每個科目40元,總計135元。
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或師、團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或師、團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jīng)確認后,可減免部分筆試費用。
4、打印準考證及參加筆試要求
(1) 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后的考生,5月15日6月1日自行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tpta.gov.cn),打印準考證,不能打印準考證者,可到報名確認點所在地師人事局獲得幫助。
(2)參加筆試要求:考生需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筆試。無身份證者需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照片的證明。
5、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
(1)烏魯木齊地區(qū)報名地點:兵團人才市場(烏魯木齊市建設路)
聯(lián)系電話:0991-2890476
(2)各師報名地點在各師人事局
聯(lián)系電話:
農(nóng)一師人事局 0997-2136322、2123863、6396230
農(nóng)二師人事局 0996-2031406、2030686
農(nóng)三師人事局 0998-2533054、2535035
農(nóng)四師人事局 0999-8182373、8182432、8182513
農(nóng)五師人事局 0909-7696697、2296697
農(nóng)六師人事局 0994-5806829、5804782
農(nóng)七師人事局 0992-3223249、6867369
農(nóng)八師人事局 0993-2014939、2069511
農(nóng)九師人事局 0901-3384232、3384236
農(nóng)十師人事局 0906-3371646
農(nóng)十三師人事局 0902-2565169、2565046
農(nóng)十四師人事局 0903-2566130、256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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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科目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其中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的考生加試《公安基礎知識》,報考監(jiān)獄人民警察的考生加試《監(jiān)獄基礎知識》。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時限各為120分鐘,滿分各為100分;《公安基礎知識》和《監(jiān)獄基礎知識》考試時限各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
2、筆試地點和時間
筆試分別在烏魯木齊市和各師設立考點,考生在報名點所在地參加筆試,具體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間:2007年6月1日 (北京時間)
上午:《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09:30—11:30
下午:《申 論》 14:00—16:00
《公安基礎知識》 17:00—18:30
《監(jiān)獄基礎知識》 17:00—18:30
3、筆試相關政策
筆試按總成績分類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團中央選派到新疆工作的大學生志愿者,兵團選派到基層工作滿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享受加分政策的大學生志愿者在報名確認時須持自治區(qū)或兵團、各地州或師項目辦出具的證明和服務證。在基層工作的兵團選派生需持團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否則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20天后,考生可通過報名點或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www.btpta.gov.cn)查閱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等相關信息。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擬錄用人數(shù)1-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擬錄用人數(shù)3-9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擬錄用人數(shù)10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按比例核減招錄職位數(shù)。
2、面試要求
面試按南疆、北疆和烏魯木齊地區(qū)分片集中進行,進入面試的考生要及時上網(wǎng)查詢所報考職位的面試地點,并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面試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到達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考生參加面試需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考生面試時均用漢語回答問題。面試費用每人40元。
面試成績當天公布,面試分數(shù)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3、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出總成績。
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 3×50%+面試成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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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后,按照擬錄用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每個考生須三項以上測試合格為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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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進入體檢,體檢的內(nèi)容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用。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體檢不合格需要進行復查的,經(jīng)招考部門批準,可在指定的綜合醫(y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可一次。因體檢不合格職位出現(xiàn)空缺的,可在該職位面試、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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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能測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根據(jù)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職位擬錄人數(shù) 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如果排名靠前的考生考察不合格,按總成績排序,從體能測試和體檢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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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網(wǎng)上公示,時間為一周。公示內(nèi)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能測試結果、體檢結果、考察結論、擬錄職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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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試、考察合格,公示后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經(jīng)審核批準后,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及相關手續(xù)。新錄用人員按職位表中規(guī)定的分配方向進行分配,不服從分配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新錄用人員,五年內(nèi)不得調動。
三、監(jiān)督與回避
兵團各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考錄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負責考錄工作的機關和用人部門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確保考錄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參與招考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考原則和招考規(guī)定,對違反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本簡章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本次招錄的具體職位詳見二○○八年兵團公開招錄公安和監(jiān)獄人民警察《職位表》。
本次招錄的信息公布方式為網(wǎng)上公布,網(wǎng)址為: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www.btpta.gov.cn)、兵團政務門戶網(wǎng)(www.xjbt.gov.cn)、兵團人事人才網(wǎng)(www.xbrs.gov.cn)。請考生務必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各項考務活動,屆時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本《簡章》由兵團黨委組織部、兵團人事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兵團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處: 0991-2890637
監(jiān)督電話:
兵團紀委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 0991-2890440
兵團黨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處: 0991-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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