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度選調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簡章
一、選調名額
2012年度全省選調數(shù)量為1313名,詳見《招錄計劃表》(附件1),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選調范圍
(一)2012年畢業(yè)的全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二)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三支一扶”、“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人員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項目人員中,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并獲得學士學位以上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品行正派;
(二)熱心社會公益事業(yè),具有比較強烈的服務意識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
(三)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較強,自愿到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qū)工作;
(四)應屆大學畢業(yè)生須擔任班委及以上學生干部一年以上,或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已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含預備黨員),且按時獲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工作表現(xiàn)好、無不良反映,已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含預備黨員);
(五)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六)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大學本科畢業(yè)生2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胺⻊栈鶎禹椖咳藛T”考生相應放寬3周歲。
凡在校學習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或有《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考。
四、選調程序
(一)個人申請與審核推薦
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向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出申請。院(系)黨組織審核相關材料提出初步人選后報高校黨委組織部或就業(yè)主管部門核準推薦。自愿到民族地區(qū)和邊遠艱苦地區(qū)工作的優(yōu)先推薦。各高校須將加蓋印章的《推薦人選名冊》(樣式見附件2)于2011年12月23日前送至四川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紙質版和EXCEL表格電子版一并報送,電子版可發(fā)送至電子郵箱scxds2011@163.com)。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向服務地所在縣(市、區(qū))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相關材料提出初步人選后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核準推薦!锻扑]人選名冊》(樣式見附件3)于2011年12月23日前送至市(州)委組織部。
(二)網(wǎng)上報名
1.網(wǎng)上報名。符合選調條件、獲得推薦的人員,于2012年1月4日- 1月9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報名(網(wǎng)上報名注意事項及填寫說明見附件5,“代碼”及“報考地區(qū)”、“報考范圍”填寫說明見附件7)。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12年1月4日-1月10日。應屆大學畢業(yè)生由省委組織部安排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服務地所在市(州)委組織部安排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錄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考生資格不符將即時取消資格?忌蛲扑]單位不按要求填報或提供、填寫虛假信息的責任自負,并將視情況進行通報處理或責任追究。
3.網(wǎng)上繳費。資格審查及照片質量檢查合格的考生須于2012年1月4日-1月11日登錄到報名網(wǎng)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兩科共計100元)。網(wǎng)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網(wǎng)上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特殊困難家庭考生可減免筆試考務費(具體情形及要求見附件5)?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4.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確認成功)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2年2月20日至24日24:00登錄報名網(wǎng)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指定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筆試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申論、行測復習可參考《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分別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定于2012年2月25日在成都集中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各科成績于2012年3月23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2年3月23日-25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2年3月29日公布。
(四)填報職位志愿
省委組織部按選調名額的4倍,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其中“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全省統(tǒng)一劃定,“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分市(州)分別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統(tǒng)一于2012年3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含加分后達到)以上的考生,可參與填報職位志愿,其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地所屬市(州)范圍內選擇填報相關職位。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人員,按以下標準加分:
1.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報考重災縣(重災縣名單見附件5),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非重災縣,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報考重災縣,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非重災縣,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受到不同級別多次表彰的,按最高標準加分,不累加。
報考阿壩、甘孜、涼山三州地區(qū)所屬縣(市),屬于三州地區(qū)生源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5分;三州地區(qū)以外生源,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抗震救災中獲得過縣級黨委、政府以上機關表彰的考生,須提供獲獎證書和表彰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三州生源考生須提供戶籍證明原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以上材料,須于2012年2月13日-2月27日(雙休日除外)提交審核,供職位志愿填報后核準加分。其中:應屆大學畢業(yè)生送至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審核;“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送至服務地所在市(州)委組織部審核,由市(州)委組織部于2012年3月5日前將符合加分基礎條件人員名冊報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省委組織部于2012年3月中旬在網(wǎng)上公布符合加分基礎條件人員名單,供考生查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有效證明材料或資料不齊、不全的考生,視為放棄加分資格。提供材料虛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選調資格。
填報志愿后,根據(jù)筆試折合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25%+《申論》成績×25%+筆試加分),按選調計劃的3倍,從高到低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符合條件的填報志愿人數(shù)與選調名額之比未達到3:1的,可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含加分后達到)以上但未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的考生中再次征集志愿。三州地區(qū)職位,經(jīng)再次征集志愿后仍達不到3:1的,可適當放寬進入面試人員比例。
(五)資格復審
2012年5月11日-5月12日,由各市(州)委組織部負責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集中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須攜帶推薦單位審核簽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選調生報名推薦登記表》一式三份(貼上照片)、本人身份證、學生證、黨員證明、擔任學生干部證明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資料、證書原件,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送市(州)委組織部接受資格復審。資料不齊、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者取消面試資格,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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