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組織工作
報名工作由白云區(q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具體報名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需持畢業(yè)證、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證件、戶口薄、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市級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有服務證的可持服務證及復印件 1份); “一村(居)一名大學生”須提供服務區(qū)(市、縣)級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工作辦公室出具的同意參加本次考試的書面證明(有服務證的可持服務證及復印件1份);在職人員同時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名(中、小學教師需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清楚,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按照簡章和崗位一覽表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名,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收費為每人100元。
招聘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此比例的,可調整招聘計劃。如調整后,仍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招聘中將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加分在卷面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前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或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
(2)選派到貴陽市所轄區(qū)縣以下基層單位,至2010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
(3)選聘到貴陽市所轄區(qū)縣以下基層單位,至2010年12月31日服務滿兩周年以上,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一村(居)一名大學生”;
⑷退伍兵中的優(yōu)秀士兵(士官)和獲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士兵(士官)。
2.加分確認
加分確認審查工作由區(qū)招聘辦負責。區(qū)招聘辦在報名現場設“加分審核處”,現場受理報考人員加分申請,報名結束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請。
(1)革命烈士和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的 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
(2)“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市級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有服務證的可持服務證及復印件辦理),以上證明材料均需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服務年限以及年度考核情況。“一村(居)一名大學生”須提供服務區(qū)(市、縣) 級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工作辦公室出具的同意參加本次考試的書面證明和服務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書面證明(有服務證的可持服務證及復印件辦理),上述證明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服務單位、服務年限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莾(yōu)秀士兵(士官)和獲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士兵(士官)需提供證書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取都臃稚暾埍怼方泤^(qū)招聘辦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在白云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gzbaiyun.gov.cn/)上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五、考試
考試按崗位實行分類考試。
報考A類崗位的人員參加文化基礎知識筆試和面試。
報考B類崗位的人員參加文化基礎和專業(yè)技能知識筆試和面試。
報考人員須參加簡章規(guī)定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何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則取消下一科目考試資格。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不指定參考書。
報考A類崗位的人員參加文化基礎知識筆試。
報考B類崗位的人員參加文化基礎和專業(yè)技能知識筆試。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根據參加筆試考生的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四)其他
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如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是否進行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區(q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確定。
因計劃調整或取消的擬面試人員,其面試資格同時取消。
六、體檢
各招聘崗位參加體檢的考生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核對象,則按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由區(q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監(jiān)督指導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負責本單位的擬聘用人員的考核工作。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
在職考生考核內容主要是遵紀守法及工作表現;其它考生主要以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考核要做到全面、真實、客觀、公正。
在考核中發(fā)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區(qū)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四)發(fā)現有其它較嚴重疾病的;
(五)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犯勞動紀律的;
(六)考察對象系機關、事業(yè)單位新錄(聘)用且試用期未滿的人員;
(七)不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或提供報考崗位所需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
(八)經區(q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考核出現不合格情況是否遞補,由區(qū)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人員在白云區(qū)人民政府網 (http://www.gzbaiyun.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內容包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準考證號、畢業(yè)學校(或工作單位)、考試成績等。經公示合格的人員,填寫《貴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局審批。被聘用人員按管理權限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
九、紀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監(jiān)督。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招考過程中,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 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在招聘過程中,區(qū)招考辦發(fā)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減少或取消職位、面試、體檢等內容)都將在白云區(qū)人民政府網上公布,因考生未閱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請考生密切注意。
十一、本簡章未盡事宜由區(q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和市招聘辦公室研究確定。
監(jiān)督電話:0851-4616505
咨詢電話:0851-4616750
附件:1.白云區(qū)2010年公開招聘機關、事業(yè)單位工勤人員崗位一覽表
2.白云區(qū)2010年公開招聘機關、事業(yè)單位工勤人員加分申請表
白云區(q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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