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
1.加分政策
招聘中將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中加5分的辦法進行適當照顧(加分在卷面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前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或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
(2)選派到貴陽市所轄縣以下基層單位,至2010年7月18日服務期滿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
(3)選聘到貴陽市所轄村、社區(qū),至2010年7月18日服務滿兩周年以上,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
(4)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或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shù)職稱人員。
2.加分確認
加分確認審查工作由市招考辦負責。市招考辦在報名現(xiàn)場設“加分審核處”,現(xiàn)場受理報考人員加分申請,報名結(jié)束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請。
(1)革命烈士和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guān)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guān)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相關(guān)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guān)系證明。
(2)“西部計劃自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市級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材料均需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時限、服務單位以及考核情況。
(3)“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大學生須提供服務區(qū)(市、縣)級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工作辦公室出具的同意參加本次考試的書面證明和服務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書面證明(服務期滿的可提供省引導辦發(fā)放的服務證),上述證明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服務單位和服務時間,服務年限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4)碩士研究生需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1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需提供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加分申請表》經(jīng)市招考辦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gzgy.lss.gov.cn)上公示;公示結(jié)果無異議的,在《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中予以加分。
五、考試
考試按管理崗位(A類)、專業(yè)技術(shù)崗位(B類)、教師崗位(C類)三個類別實行分類考試。
報考A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和面試。
報考B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專業(yè)測試和面試。
報考C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和試教。
報考人員須參加簡章規(guī)定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則取消下一科目考試資格。
(一)《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
《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為閉卷考試,考試不指定參考書。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guān)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專業(yè)測試
報考B類崗位的,按照《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專業(yè)測試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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