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和考察
(一)總成績計算方式。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以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報考區(qū)縣公安局基層民警崗、監(jiān)獄人民警察、勞教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60%+面試成績×40%;報考市委組織部、市外經貿委(英語翻譯職位)、市外僑辦的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試專業(yè)知識成績)÷3×60%+面試成績×40%;報考其他職位的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二)體檢。體檢人選依據總成績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考指標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檢(本簡章“報考條件”中有視力、身高要求的除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渝人發(fā)〔2002〕60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體檢復查工作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142號)要求組織。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的體檢(本簡章“報考條件”中有視力、身高要求的除外),按《重慶市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渝人發(fā)〔2004〕128號)的規(guī)定組織。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檢,除身高條件執(zhí)行本簡章規(guī)定外,其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其他公務員的體檢(本簡章“報考條件”中有視力、身高要求的除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規(guī)定和渝人發(fā)〔2005〕25號文件的要求組織。
(三)考察。體檢合格者,由招考區(qū)縣、市級部門會同招考單位對其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疾靸热葜饕▓罂颊叩恼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則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其他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遞補人選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上述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處理。
七、公示
招考區(qū)縣、市級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均合格的人選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對擬錄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yè)、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及各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公示地點為擬錄用人員所在招考區(qū)縣、市級部門。公示方式為通過公告形式在公示地點公示或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錄用審批與試用
錄用審批前,若出現擬錄用人員不符合招考條件、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等情況時,其缺額經重慶市公務員局核準,可按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其他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遞補人選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上述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處理。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者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錄用為公務員,享受相應待遇。新錄用的公務員,由招考區(qū)縣、市級部門發(fā)《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并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從新錄用公務員到招考單位報到之日算起。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2009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yè)(學位)證書,不予錄用。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是面向社會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各招考區(qū)縣、市級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錄用資格,按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其它
(一)公共科目合格分數線、各職位進入面試(體能測試)最低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和名次,以及現場復審報名資格、面試(體能測試、加試專業(yè)知識)、體檢報到等招考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時間、地點,請于2009年10月20日后登陸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二)招考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2.筆試考務、減免考務費及辦理享受筆試加分手續(xù)咨詢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
3.辦理大學生“三支一扶”證明咨詢電話:023-86868883
4.辦理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重慶)計劃志愿者證明咨詢電話:023-63861558,服務熱線:966520
5.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612、023-86868610、023-86868663、023-86868608
6.涉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體能測試、加試專業(yè)知識、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件1、附件2中的聯系電話咨詢相關招考地區(qū)部門。
本簡章由重慶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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