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三門功課”。在塑造形象過程中,加強與公眾互動、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公關危機處理能力,是必須做好的“三門功課”。
1.加強與公眾互動。利用各種宣傳手段與公眾展開互動,使公眾真正了解政法隊伍。
2.加大宣傳力度。打造政法機關良好形象不僅需要政法機關自身努力,更需要依托媒體,讓公眾了解政法機關,了解政法隊伍。
3.增強危機處理能力。政法機關形象受損常常是因為政法機關在公共事件處理中決策失誤、處理不當、行為違法等。因此,面對危機準確作出判斷并加以處置,利用媒體做好信息公開,是消除公眾誤解、塑造形象的最佳手段。
(四)強化典型宣傳。典型宣傳是政法宣傳常用的手段之一。把握典型宣傳技巧,讓典型宣傳入耳、入腦、入心,是政法宣傳的重要課題。
1.先進典型是人不是“神”。若讓典型報道產生感召力,一定要實事求是。即使典型還不盡“理想”,也不能人為拔高,一切必須以真實性為基礎。
2.“瑕疵”讓典型更具親和力。用美學的眼光審視問題,殘缺有時也是一種美,這一原理在典型宣傳上同樣適用。所謂“瑕不掩瑜”,有時即便暴露了典型身上的某種缺點,不僅不會掩蓋典型的光輝,反而更能讓人們看到一個立體、真實、更具親和力的典型形象。
回應關切——激發(fā)引導認同感
政法宣傳工作要在幫助公眾了解政法工作的基礎上,激發(fā)引導人們的認同和支持,就必須對社會熱點、關切及時作出回應。
(一)不聞不問等于放棄話語權。政法機關如果對媒體的批評不聞不問、置之不理,就會喪失話語權;而公眾因為無法了解政法機關的態(tài)度和做法,則會在認同媒體批評的同時,加劇對政法機關工作的抵觸和否定。因此,政法機關對待媒體的輿論監(jiān)督,必須及時反饋。一方面對相關新聞事實加以澄清和說明,影響輿論走向;另一方面,及時回應關切,以表明對待媒體輿論監(jiān)督的重視和支持態(tài)度。
(二)正本清源剔除模糊信息。信息傳播過程中,無明確信息源且又無法得到證實的模糊信息容易發(fā)生內容變化,傳播者常常會將自己的推測、判斷和觀點加入其中,導致信息呈現擴散、疊加、矛盾等無序傳播狀態(tài)。及時回應關切,消除不確定信息,對形成合理、有序、全面、平衡的輿論格局至關重要。
(三)互通互信贏得信賴。回應關切,實質上是政法機關通過媒體傳播平臺與公眾進行的間接對話。政法機關通過媒體就公眾提出的質詢、批評、建議等及時作出回應,滿足公眾對政法機關權威信息的需求;政法機關通過媒體發(fā)布信息,更容易為公眾所接受,其傳播形成的社會動員力量也更強,公眾對政法機關的認同度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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