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江永縣政府11月17日證實,網上舉報反映的該縣個別領導子女親屬在本地和異地調動中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問題屬實,決定對黃某、聶某等7名未經招聘程序違規(guī)進入事業(yè)單位的職工予以清退。(據《半島都市報》)
偽造在外地工作的檔案,再將其調動回本地行政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以此規(guī)避本應該參加的統(tǒng)一招考。此“創(chuàng)新”之舉被網友調侃為“繞道入編”。如今,丑劇敗露,當地卻清退了之,怎么也說不過去。
應當注意到,這些人之所以能成功繞道入編,關鍵在于他們是領導子女親屬,那么推動“繞道”的領導干部又豈能毫發(fā)無損呢?常理是,所有的干部子女被違規(guī)選用,主犯不是干部子女本人,而是背后的推手。但江永縣在處理此事時,卻拈輕避重地對幕后黑手視而不見。
事實上,與“繞道入編”者一同承擔連帶責任的不僅是與他們有血緣關系的領導干部,當地組織部門也要為此承擔責任。偽造檔案很容易被戳穿,只要去原單位調查一番,必能發(fā)現其中蹊蹺。就連江永縣委某部門一位干部都表示,“如果深究,應該調查其原單位是否合規(guī)、是否屬實�!蹦敲矗數亟M織部門緣何僅僅看到“表面程序都符合規(guī)定”,就讓這些干部子女輕易繞道呢?
更令人如鯁在喉的是,網帖所提及的現象在2007年前后就開始出現,永州市曾多次派人進行調查,但最后均無結果。那么,調查組是由誰組成的?是如何進行調查的?又為何長達6年無結果?如果這背后藏有什么貓膩,他們也該承擔失察之責。
不得不說,時下對待違規(guī)選用干部子女現象,似乎形成了一個糟糕的潛規(guī)則,要么當事人巋然不動、不了了之,要么免職、清退了事,鮮有對始作俑者追究責任的。之前湖南省醴陵市團市委書記易翔按科員職務安排工作、廣東省揭東縣27歲副縣長按辦事員安排工作、湖南省湘潭縣27歲副縣長徐韜按科員安排工作等等,一連串事件都是如此“善終”。
不得不說,這種權責的嚴重不對稱,實乃干部管理上的硬傷,也是人事腐敗問題多發(fā)的原因之一。對于這種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權力世襲事件,如果不能讓傷害公平正義的所有責任人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會助長一些人抱著僥幸心理繼續(xù)玩弄權力,從更深層次傷害了用人選人的程序權威和法治原則。
在筆者看來,類似任人唯親也是一種腐敗,這種腐敗與傳統(tǒng)意義上的權錢交易有些形式上的不同,但它同樣是公權濫用的表現之一。
針對類似現象,根治之策不僅要從制度上進一步推動信息公開,盡可能將干部選拔任用的相關信息放在陽光下暴曬,更有必要從制度層面嚴肅處理所有違規(guī)責任人,讓權責對等起來,實現違紀必究,以嚴厲的追責機制將相關責任人“一鍋端”,讓試圖繞道者對相關制度保持足夠的敬畏,讓繞道得逞者終究把自己繞進法治牢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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